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事由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违法条例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 |
行政处罚机关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泗)文综罚字〔2025〕11号 |
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物 |
泗县教育书店(傅*虎) |
92341324MA2QCXJ514 |
2025年6月24日10时40分,泗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出示执法证件后,依法对泗县教育书店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在场所内发现有28本出版物,纸张粗糙,有折页。后经鉴定,该28本出版物为侵权复制品,当事人对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物的违法事实无异议。 |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三)项 |
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安徽省新闻出版(版权)电影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5年版)》第三部分-1 |
2025年7月22日 |
警告,没收侵权复制品28本,并处罚款贰仟元整(¥2000.00) |
泗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文物局) |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机关开具的《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到银行或以其他方式(微信、支付宝等)缴纳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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