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事由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违反条例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 |
行政处罚机关 |
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
(泗)文综罚字〔2026〕4号 |
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
泗县新视界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
913413243356322458 |
2026年1月23日,泗县新视界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参照《安徽省文化市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三部分第3项 |
2026年3月11日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捌元整(¥8.00),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
泗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文物局) |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机关开具的《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到银行或以其他方式(微信、支付宝等)缴纳罚款。 |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网站首页
领导之窗
政务资讯
政府信息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解读回应
政府数据
魅力泗县
皖公网安备 3413240200014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