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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泗县国省干线疫情监测检查点闭环管理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02-02 10:06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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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泗县国省干线疫情监测检查点闭环管理的通知

泗卫健〔2020〕5号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把严把牢疫情防控的第一道关口,县指挥部从公安、交通和卫健等部门及有关乡镇(街道)抽调人员,在全县国省干线设置了13个疫情监测检查点,对所有来泗车辆、人员逐一登记造册和监测检查,全面掌握来源地、联系方式和住宿地址,坚决防止出现输入病例。根据泗县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全面落实对“三类重点人员”闭环管理的通知》(泗疫指秘﹝2020﹞41号)要求,现就做好疫情监测检查点的闭环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值班值守

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在国省干道设立疫情监测检查点的体温测量等工作,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做好值班记录。指导交通等部门对临时留观室和监测检查点的消毒工作。

二、科学合理分诊

(一)“三类重点人员”

“三类重点人员”指从武汉及其周边地区来泗和近期途径武汉及周边地区、从病例增长过快地区来泗和近期途径病例增长过快地区、与前面两类重点人员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三类重点人员”有发热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值班医护人员必须第一时间报告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报告县中医院,县中医院要第一时间安排专车进行接诊。

(二)非“三类重点人员”

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自述身体不适的人员,由值班医务人员告知其到泗县人民医院或中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三、加强个人防护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为值班医护人员提供必备的防护用品,指导医务人员规范使用防护用品,并为值班医务人员提供必备生活用品,做好后勤保障。

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2日

关于落实泗县国省干线疫情监测检查点闭环管理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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