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仁和医院、富强医院:
2020年2月5日,收到你院暂停执业的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停业,必须经登记机关批准。”现同意你院暂停执业。暂停执业期间,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如违反上述规定,我委将依法依规处理。
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5日
抄送:县医疗保障局、县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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