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刘义书记解读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一、政策法规
(一)部门文件:本部门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本部门印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
(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开: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权力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公告及所附的征求意见稿全文,征求意见后的公众意见采纳反馈情况;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等。
二、重大决策预公开
(一)意见征集:涉及重大民生议题、企业经营发展、专业领域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意见反馈情况。
(二)意见反馈: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相对集中的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
三、规划计划
本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四、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政府工作报告、规划计划和本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任务分解、执行和落实情况等信息。
五、建议提案办理
(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
六、机构领导
领导分工、简历、办公联系方式、照片;领导活动相关信息。
七、机构设置
(一)机构简介: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联系方式。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设置、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
八、财政资金
(一)年度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
1、本部门预算:本年度预算安排、报表及说明,预算调整的批复等信息。
2、本部门决算:上年度决算报告、决算报表及说明。
3、本部门“三公”经费: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表及说明,上年度“三公”经费决算表及说明;月(季)度“三公”经费情况。
(二)财政专项资金
1、制度文件:国家和省、市、县(市、区)各类专项资金的制度文件。
2、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三)部门项目
公开项目立项依据、实施主体、预算安排、绩效目标、绩效自评结果、绩效评价报告等信息。
九、应急管理
发布事故灾害类、社会安全事件类、自然灾害类和公共卫生事件类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信息。
十、权责清单及动态调整情况
集中展示经清理确定的本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总目录表;本部门权力总目录、分目录,分表及流程图,权力事项廉政风险点情况一览表,行政审批服务指南;经清理确定的取消的权力目录、下放的权力目录等信息。
十一、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
公共服务清单,包括办事名称、办理依据、实施机构、事项类别等信息;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包括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涉及的审批事项项目名称、审批部门、中介服务设定依据、收费、办理结果等信息。
十二、行政权力运行
(一)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1、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结果信息。
2、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3、行政征收:行政征收结果信息。
4、其他权力:其他权力结果信息。
(二)“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信息,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信息(涉及的部门添加此栏目)。
十三、招标采购
公开招标公示、招标采购预算及中标候选人公告,成交情况及实施情况等信息。
十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基本医疗卫生
1、重大疾病预防控制:重大传染病、人畜共患病、地球化学性疾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等四大类,包括包虫病、鼠疫、碘缺乏疾病、艾滋病、结核病、乙肝、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等9种重大疾病防控措施等信息。
2、国家免疫规划:国家免疫规划,全县(市、区)预防接种管理工作情况。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全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情况,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措施,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紧急医疗救援情况...
4、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情况,传染病及重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监测情况,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和管理情况等信息。
5、健康科普:全县(市、区)卫生计生、公众健康教育,针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农村、工矿企业等重点区域的专项健康科普等信息。
6、疾病应急救助:疾病应急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年度疾病应急救助工作落实情况等信息。
7、卫生监督:县(市、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政策,全县(市、区)卫生计生综合执法监督工作情况,全县(市、区)卫生计生违法行为查处情况,重大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违法案件督察督办情情况等。
8、饮用水卫生安全:全县(市、区)城乡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情况等信息。
9、医疗服务:全县(市、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临床护理管理规范和标准,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情况等信息;县(市、区)属医疗服务机构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等。
10、疫苗监管:公开随机抽查清单、监管执法及结果等信息。
11、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按照规定公开考核结果信息。
十五、新闻发布
(一)制度安排:新闻发布制度、工作机制和年度安排(发布主题、发布形式、发布时间等)。
(二)新闻发布会及其他发布实录:新闻发布及其他发布的发布稿、现场图片、视频、音频等。
十六、上级政策解读
转发国家和省、市、县(市、区)等上级机关或者专家、学者关于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重要政策措施的解读。
十七、本级政策解读
(一)负责人解读:部门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发表署名文章或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就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二)其他解读: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发布专家关于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核心内容、主要条款等做出的相关解释说明;媒体关于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核心内容、主要条款等做出的相关解释说明。
十八、回应关切
(一)主动回应:公开养老服务、社会保障等社会热点,以及人民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等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新闻媒体采访、转载新闻媒体正面宣传报道以及针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的回复内容。
(二)互动回应:在收集分析研判舆情的基础上,针对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群众投诉咨询问题的互动回应、回复处理内容。
十九、监督保障
(一)公开制度: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等。
(二)专项工作:发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巩固推广;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信息。
(三)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督查调度、工作交流、简报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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