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管理局) > 监督保障 > 公开制度
阅读人次:  
【字体:

泗县卫健委政务公开考评制度(试行)

发表时间:2022-04-23 18:16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卫健委
【字体:


第一条  为加强对委机关各股室、委属单位实施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第三条  考核的主要对象是委机关各股室、委属单位。

第四条  考核内容

(一)按时上报本股室、单位制作或获取应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

(二)对本股室、单位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的情况;

(三)办理并答复依申请的政府信息情况;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事宜情况。

第五条  考核工作由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第六条  考核形式包括听取汇报、查阅有关资料、现场查看和参考群众评议结果等方式。

第七条 考核方法包括日常检查、不定期抽查、年终考核。

第八条  考核结果评定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档次。对于考核评定优秀的股室、单位,由委机关予以表彰;对于存在问题、考核评议较差的股室、单位,按照《泗县卫健委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泗县卫健委政务公开考评制度(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