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卫健委健康扶贫工作总结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我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省医疗保障政策执行情况。至5月底,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总数为72667人,共落实“351”兜底保障政策1267人次,支付兜底资金16.69万元;落实“180”慢性病补充医疗保障政策16287人次,支付补充保障资金106.46万元
(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县疾控中心定期开展农村集中供水和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并将监测结果及时报送县水利、环保等相关主管部门。
(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20年,全县现有常住人口875991人,有偿签约总人数为106038人,总有偿签约率为12.1%(106038/875991)。2015年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共47804人,有偿签约39586人,签约率为82.8%(39586/47804);其中,重点人群签约31835人,分别为高血压患者13748人、糖尿病患者4966人、老年人13121人。1-5月,全县总体履约进度为44.5%,贫困人口履约进度为44.0%。
(四)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2020年5月,按照省卫健委、民政厅、扶贫办和医保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的通知》(皖卫医秘〔2020〕116号)最新要求,将原来实施救治的30种大病调整为34种。县人民医院作为我县定点救治医院,承担21种大病的救治职责。截至5月底,泗县人民医院贫困人口大病共救治了7232例,基金支付539.12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制定方案,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两卡制”。在2019年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泗县2020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各类有偿服务包内容和价格;按照《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制定新增基层医疗机构家庭医生服务项目试行价格的通知》(宿医〔2019〕44号)要求,为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以及儿童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服务包新增部分服务项目。同时,卫健委积极与合肥晶奇公司联系,根据各项服务成本,制定城乡居民各种有偿服务工分值,并将工分值录入“两卡制”管理系统,同步更新全县健康扶贫花名册,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系统自动考核。截止目前,全县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有偿服务总分值为919.64万分。
2.应签尽签,强力推动贫困人口签约进度。3月初,随着我县疫情防控形势向好,尤其是我县被调为“低风险区”后,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签约服务团队立即动员和行动起来,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按照《实施方案》具体规定,强力推动全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在坚持“应签尽签”原则下,加快贫困人口签约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应签不漏签,将疫情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3.压实责任,督促家庭医生开展履约服务。为切实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实做细,卫健委不断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压实乡村两级医疗机构签约服务主体责任,及时转变服务方式,充分利用智医助理外呼平台,定期向签约对象发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警示和卫生健康知识,指导签约对象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反馈个人健康状况;乡村两级签约团队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依据签约服务包内容提供上门履约服务,通过大力宣传健康脱贫和基本公卫等各项惠民政策,让签约群众从内心深处认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而提高签约居民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二)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
1.建立救治台账。依据全县“健康脱贫管理数据库”,各乡镇卫生院负责核实本辖区符合救治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患者信息,建立救治台账,组织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实施专项救治;对贫困人口救治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2.确定救治医院。目前,县人民医院作为县级定点救治医院负责21种大病救治工作,与市立医院建立疑难重症病例会诊、转诊、巡诊机制,对不能救治的实施转诊备案管理。 同时,县人民医院合理设置医疗服务流程,配备临床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开通绿色通道,设立专门诊室,建立联系人制度,负责大病患者在就诊前联系、接诊登记和材料整理,对救治对象实行动态追踪管理。
3.实施专项救治。将专项救治的大病全部纳入临床路径管理,优先选择基本医保目录内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技术和药品、耗材等,严格控制医疗费用。根据救治对象病情,为每位救治对象制定个体化诊疗方案,实现救治过程全覆盖。严格执行“三保障一兜底”综合保障政策,建立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实行定医院,定诊疗方案,定费用标准,定报销比例,“一站式”结算等集中救治措施。
4.强化质量管控。县人民医院成立各个病种的专项救治专家组,负责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控制工作。按照相关病种临床路径要求,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严禁一切过度医疗和不合理检查、施治、用药等违规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宣传力度。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健康泗州公众号”、智医助理外呼平台等多种形式推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惠民政策和健康知识,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知晓率、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履约工作进度。按照贫困人口“应签尽签”原则,持续推进签约履约服务,确保应签不漏签;对于外出务工、不能按时参与履约服务的签约对象,要及时解约。各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签约履约工作,加强健康指导和常规诊疗服务,做到重履约、重质量、重服务感受度,使家庭医生真正承担起群众健康“守门人”的职责。
(三)加强家庭医生签约履约考核力度。卫健委基卫股和各乡镇卫生院要充分利用家庭医生“两卡制”自动考核机制,结合“智医助理”外呼平台和电话调查等方式,强化家庭医生签约履约质量监管,不断提升履约服务水平和质量。
(四)加强对贫困人口慢性病管理力度。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要继续对贫困人口中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开展分类指导、分类管理,落实责任包保,实行上门送药和接送诊服务。
(五)加强签约团队服务能力提升力度。卫健委乡村医生培训中心将定期举办基层签约服务人员培训班,紧紧围绕基层业务人员的需求开展实用知识和技能培训。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针对基层业务人员签约服务中必须掌握的诊疗技能定期组织理论培训和技能训练。同时,卫健委将根据基层签约服务需要,及时更新村卫生室老旧健康“一体机”等检查设备,进一步拓展完善乡镇卫生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中心,不断提升基层签约医生履约能力。
(六)加大家庭医生签约履约督导力度。卫健委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定期深入基层,开展督导暗访,对“重签约、轻履约”、“重形式、轻服务”、“重进度、轻质量”等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及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的签约服务,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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