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我委依法受理了泗县刘圩镇中心卫生院提交变更医疗机构执业地址、变更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申请,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现场检查评估,符合变更条件。现将拟核定医疗机构变更内容公示如下:
一、医疗机构名称:泗县刘圩镇中心卫生院
二、医疗机构地址:泗县刘圩镇刘圩街
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吴亚
四、变更后执业地址为:泗县刘圩镇府前街
五、变更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夏同举
公示时限: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
如对上述许可事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委提出具体意见和理由,并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7-7356180、7090148。
受理部门:泗县卫健委六纪办、医政医管股
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月9日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
正在阅读: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