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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2020年智慧健康建设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2020-11-10 16:23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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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8〕39号)精神,进一步创新医疗卫生健康服务模式,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健康服务能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加强“智医助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日常监管,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电子病历使用率和规范化,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电子健康卡使用,实现医疗信息互通共享。

开展“智联网医院”建设,全市13家试点公立医院对接“智联网医院”平台,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建立与基层医疗机构的对口联系机制,帮助基层医疗机构筛选诊断与治疗信息,对高风险病例审核及干预,降低基层医疗机构误诊漏诊率。

二、建设原则

(一)需求导向,创新服务。以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以信息技术应用发展为牵引,拓展服务渠道,延伸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效率,提高医务人员诊疗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二)顶层设计,统筹建设。统一制定“智联网医院”建设规范,明确系统架构、系统功能、安全保障等建设内容;县区遵照统一规范,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项目建设、评估和初审等工作,市级进行项目复核。

(三)整合资源,共建共享。统筹结合“智医助理”建设和“智联网医院”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软硬件资源,发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中心枢纽作用,实现地区医疗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四)强化标准,确保安全。遵循国家、行业颁发的数据标准,逐步建立统一的“智医助理”和“智联网医院”标准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和制度,加强涉及居民隐私的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确保系统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实现信息共享与隐私保护同步发展。

三、建设内容

(一)管理“智医助理”系统

推进乡村两级医务人员“智医助理”系统的使用,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电子病历使用率和规范化;依托医学认知智能技术和医学知识体系,逐步提升基层医生诊疗水平和服务能力;利用提供预约、随访、健康指导、满意度调查等智能化服务,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和效率;推动电子健康卡使用,通过远程会诊系统做到医疗信息互通共享,最终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急慢分诊的良好就医秩序。

(二)建设“智联网医院”系统

1. 风险诊疗病例评估子系统。建立风险诊疗病例评估子系统,汇集基层医生与“智医助理”诊断不一致、异常复诊等医疗数据,构建诊疗病例风险分级评估模型、风险监测模型,开展诊疗风险以及诊疗有效性评估,及时发现高风险病例,包括漏诊与误诊、潜在危急重症、疗效不佳、高风险用药等情况。

2.治疗适宜性审核子系统。建设治疗适宜性审核子系统,依托医学认知智能技术和医学知识体系,构建用药监测与分析能力,开展人群适应性、脏器功能适宜性、适应证、禁忌证、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以及用法用量的监测,在基层医生诊疗过程中提供用药审核、方案建议等服务,辅助医生制定诊疗方案。

3.专家审核子系统。建立专家审核子系统,系统通过智能匹配诊疗风险等级和疾病分科,将高风险病历智能分发给最合适的上级医院医生审核,医生复核后向基层医生反馈诊疗建议,降低漏诊误诊风险,提升基层实际诊治效果,提高基层诊治质量。

(三)完善信息支撑体系

加强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完善全员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基础数据库,进一步夯实智慧医疗应用基础。升级完善基层HIS系统,推进电子病历录入方便快捷。实现“智医助理”和基层HIS系统、公卫系统、基层LIS系统、基层PACS系统、电子健康卡、安徽医疗便民服务平台、安徽医学影像云对接,实现数据互通共享。积极推广居民电子健康卡应用,实现检验检查、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等核心数据实时推送。更换淘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旧电脑,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电子政务外网、数字专线或虚拟VPN专网建设,保护居民隐私信息安全。

四、职责分工

(一)市级行政部门职责。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完善市本级信息支撑体系,做好与省级平台、电子健康卡的接口联调和网络互联等工作;监管县区“智医助理”运行情况,督促指导辖区内“智联网医院”试点医院完善院内信息系统建设,完成“智联网医院”系统部署和对接。

(二)县级行政部门职责。负责升级完善基层HIS系统,协调“智医助理”和基层HIS系统、公卫系统、基层LIS系统、基层PACS系统对接;负责完善信息支撑体系建设,完成网络环境改造,做好与市级平台接口联调和网络互联等工作;负责“智医助理”信息系统使用管理;督促指导辖区内试点医院完善院内信息系统建设,完成“智联网医院”系统部署和对接。县级财政局负责落实“智医助理”和“智联网医院”项目后期运维费用。

(三)“智联网医院”职责。试点公立医院负责完成“智联网医院”系统安装部署;负责完善院内信息系统(集成平台)建设,做好院内信息系统与“智联网医院”系统的接口联调对接;组织开展“智联网医院”系统培训应用;制定信息系统使用相关政策、制度和规范,促进“智联网医院”系统使用。

(四)服务承建商职责。经招标确定的服务承建商负责开发建设“智联网医院”系统,负责信息系统的升级完善和运行维护;负责开展集中培训和个性化培训;招标文件确定的其他职责。

五、实施步骤

1.项目启动(2020年4月)。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下发项目建设方案,启动项目建设工作。

2.项目实施(2020年4-11月)。完成“智联网医院”系统业务功能开发,试点公立医院完成院内信息系统改造,开展系统应用培训、上线运行及其他相关系统的对接联调等工作。

3.跟踪评估及验收(2020年8-12月)。市、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全程跟踪评估,对跟踪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完善;建设完成后及时启动项目验收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完成。

4.项目总结(2021年1月)。市卫生健康委召开项目推广总结会,总结项目建设经验,评估项目建设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卫生健康委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智慧医疗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智慧医疗建设工作。各县区要成立项目建设领导机构,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倒排工期,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相关部门要确立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

(二)加强培训推广。市、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分阶段分层次开展基层医护人员、公立医院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和维护人员培训,确保受训人员熟练掌握和使用系统各项功能。

(三)落实资金保障。县区财政部门要根据项目实施需要,积极落实项目运维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开展、按时完成。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四)加强统筹指导。市、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要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大对项目建设的指导推进力度,确定专人负责收集系统运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基层医务人员提出的建议,督促服务承建商及时完善功能和升级系统。各地可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加强运维保障,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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