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我委受理了宿州市水利局团结闸管理所医务室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任武提出医疗机构恢复执业的申请。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现场审核,结论合格。拟同意宿州市水利局团结闸管理所医务室恢复执业的申请。
公示时限: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
如对上述许可事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委提出具体意见和理由,并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7-7356180、7090148。
受理部门:泗县卫健委六纪办、医政医管股
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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