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种疫苗俗称“打预防针”,是每个孩子成长过程中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及时接种相应疫苗是控制和消灭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也是保护孩子健康的最好手段。关于疫苗的知识,家长们还是有许多疑惑,现在速速划重点啦!

婴儿出生后,离开了母体,生活在外界环境中,受细菌、病毒感染的机会增多,特别是易患麻疹、流脑、结核、百日咳、小儿麻痹症、白喉、乙肝等各种传染病。而婴幼儿身体各器官的机能发育还不完善,抵抗疾病的能力很低。染病后,不仅对儿童的生长发育有很大影响,甚至还能危及生命。接种疫苗可使儿童体内产生抵抗相应疾病的抗体,增强免疫力,达到预防传染病的目的。所以,儿童必须进行预防接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儿童的监护人应当相互配合,保证儿童及时接受预防接种。现在有不少家长觉得,免疫规划中的“一类苗”,比“二类苗”更重要,但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疫苗是属于一类苗还是二类苗,是政府根据疾病的防控需要,综合考虑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可及性和财政支付能力,以循证为依据进行科学评估和论证确定的。并不是说“一类苗”重要”二类苗”就不重要。从预防疾病的角度衡量,两种疫苗同样重要,宝宝身体条件和家庭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尽可能都接种。4、注意孩子近期有无发热、腹泻、惊厥等症状,如果有以上症状或有心脏、肝脏、肾脏等疾病,请告知医生;5、如果孩子在前一次接种后出现了高热、抽搐、严重过敏等反应时,请及时告知。1、接种疫苗后应在接种场所休息观察30分钟后方可离开;2、口服减毒活疫苗后30分钟内不要吃热的食物或哺乳等,以免影响疫苗的免疫效果;3、接种后多休息、多饮水,不宜剧烈运动,注意接种部位的清洁,不要弄湿、弄脏注射部位,以防局部感染,不要吃酸辣等刺激性强的食物;如果是没有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小于18周岁人群,可以尽早进行补种,只需要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未及时接种的疫苗进行补种不会影响免疫效果,也不会增加接种疫苗后出现不良反应的风险;但是推迟接种疫苗会影响保护性抗体产生的时间,增加患病的风险,建议孩子在无疾病状态下尽早接种疫苗。《预防接种证》是个人接种记录的有效证明,在入托、入园、入学、入伍时需要查验。在办理出国手续时,许多国家也要求提供接种证明。未按照推荐年龄完成国家免疫规划规定剂次接种的小于18周岁人群,在补种时掌握以下原则:
1、应尽早进行补种,尽快完成全程接种,优先保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全程接种。
2、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无需重新开始全程接种。
3、当遇到无法使用同一厂家同种疫苗完成接种程序时,可使用不同厂家的同种疫苗完成后续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