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解读】关于印发《泗县卫生健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
为了加强对我县卫生健康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安徽省卫健委《关于印发安徽省卫生健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的通知》,制定了泗县卫生健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规定》建立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意义、作用是什么?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明确要求,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出台《制度》建立落实全县卫生健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卫生健康行政执法程序,对于促进我县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机关依法作出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决定,提升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出台《制度》将在促进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机关保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方面发挥积极和重要的作用。
二、《制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制度》共16条,围绕卫生健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概念、范围、程序等方面分别作出了规定。
关于卫生健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概念。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相关要求的基础上,《制度》第二条对概念进行了明确,即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机关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方面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由县卫健委法制机构对拟作出的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
关于卫生健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范围。《制度》在第四条中对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范围提出了原则性的要求,即:涉及重大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的;需经听证程序作出决定的;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或者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制度》第五条明确要求:委综合监督和政策法规股负责编制全县卫生健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清单,并实施动态调整。
关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程序。《制度》对程序主要分为:一是卫生行政执法机构、承办股室提出办理意见送交委法制机构审核的程序;二是法制机构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的程序;三是卫生行政执法机构、承办股室对法制机构审核意见有异议提出复审,由法制机构进行复审的程序。在每一个程序中,《制度》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三、《制度》对于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机关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是如何要求的,有哪些措施?
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制度》从三个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并明确相应措施:一是明确了卫生行政执法机构或承办股室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应当提交的材料清单;二是明确了法制机构应从六个方面进行审核;二是强化责任,对不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导致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错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对负有领导责任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纪予以追究。
四、如何做好《制度》的落实工作?
出台《制度》是县卫健委依法行政的一项重点工作。做好《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要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认真组织学习,掌握各项要求。卫生行政执法机构、各股室要加强对《制度》主要内容的学习,熟悉《制度》对于卫生健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概念、范围、程序等方面的要求,并在工作中不折不扣予以落实;二是完善配套规定,规范执法工作。委综合监督和政策法规股要按照《制度》的要求,做好我县卫生健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制定、细化等项工作,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工作中认真执行审核规定,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三是切实履行职责,严格责任追究。委行政执法机构或承办股室要切实履行法制审核责任,执法机构要切实履行送交审核责任。对不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导致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错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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