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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预警】关于进口水果的风险提示

发表时间:2022-01-01 15:26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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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内部分地区出现越南进口火龙果外包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情况,元旦春节将至,为有效预防新冠肺炎从物到人的传播,切实做好人物同防,确保人民群众节日平安、健康,现就进口水果销售、采购、食用进行风险提示如下。

一、我县辖区进口水果经营单位要避免采购销售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的进口水果,采购销售的进口水果必须索取海关通关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预防性消毒证明(以下简称“四证”)。经营的进口水果必须与其他食品及农产品分开储存、分开销售,做到有效隔离。

二、进口水果经营单位及个人要做好个人防护,每周定期开展核酸检测,接触进口水果及外包装时要戴口罩、手套、围裙,要勤洗手消毒,防护用品要按时更换,经营场所要注意通风、消毒。

三、消费者在选购进口水果时尽可能戴手套,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消毒。进口水果要彻底清洗消毒后再加工、食用。

四、鼓励广大消费者及社会各界对进口水果采购销售进行监督,凡发现进口水果四证不全,与其他水果、食用农产品或食品混放销售的,立即拨打12315进行举报。

五、谨慎购买进口冷链食品。疫情期间,尽量不要网购中高风险区商品以及海淘、代购境外国家或地区商品。

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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