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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泗县大庄镇卫生院2021年度单位决算

发表时间:2022-09-19 18:05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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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宿州市泗县大庄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决算构成

第二部分 宿州市泗县大庄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泗县泗县大庄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宿州市泗县泗县大庄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宿州市泗县大庄镇中心卫生院的主要工作职责乡镇卫生院是县或乡设立的一种卫生行政兼医疗预防工作的综合性机构,其任务是负责所在地区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并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会诊工作。是农村三级医疗网点的重要环节,担负着医疗防疫,保健的重要任务,是直接解决农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一关。我镇卫生院应承担本镇的各项医疗卫生服务和一定的卫生行政管理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一、提供公共卫生服务1. 承担本镇农村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2. 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3. 提供并组织实施本镇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划。4.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本镇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5. 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6. 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7. 对本镇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8.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 对本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 负责本镇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   11. 做好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1. 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恰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2. 一般卫生院具备处理孕产妇顺产能力,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应具备处理孕产妇难产的能力。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置,能开展阑尾、疝气等常见下腹部手术,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还应能开展部分上腹部手术。3. 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4. 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为实施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统一代购药品。5. 提供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三、承担公共卫生管理1.对本镇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2. 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3. 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行政、人员、业务、药品、财产为基本内容的“五统一”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   四、卫生行政管理 1.在当地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依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协助制定和实施社区的初级卫生规划。 2.配合有关部门动员组织群众开展爱国卫生活动,逐步改善本镇卫生状况。 3.贯彻执行国家各种卫生法规,对本镇内有关行业实行监督管理。 4.负责本镇内村级卫生服务站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二、单位决算构成

【如无下属单位】

宿州市泗县大庄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单位决算仅包括单位本级决算,无其他下属单位决算。

纳入宿州市泗县大庄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下属单位共1个本级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泗县大庄镇中心卫生院本级

 

 

 

第二部分 宿州市泗县泗县大庄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单位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宿州市泗县大庄镇中心卫生院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3511.5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3885.8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相比,收入减少3059.6、支总计2504.2万元,收入下降46.6%,支出减少60.8%主要原因:一是新冠疫情影响在,病人就诊数量减少;二是农合报补资金从2021年7-12月拨付数额为零。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51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8.97万元,占23.3%;事业收入2692.54万元,占76.7%;;其他收入0万元,占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885.80元,其中:基本支出3859.2万元,占99.3%;项目支出26.6万元,占0.6%;经营支出0万元,占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18.97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818.97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8.17万元,下降2.2%,主要原因:一是今年为增加政府购买设备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8.9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1.1%。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8.17万元,减少2.2%。主要原因一是今年为增减少府购买设备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18.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18.97万元,占100.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2.66万元,占99.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0%;……。

【各单位应根据具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补充完善公开内容,功能分类科目应细化到类级科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41.7万元,支出决算为81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预算数字为全年预算总额,但财政只负担卫生院人员经费,公共卫生服务支出,其他支出从卫生院业务收入中支出。其中:基本支出818.97万元,占20.7%;项目支出26.6万元,占0.6%。

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3.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8.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2.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71.5万元、绩效工资93.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1.4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0.8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6.59万元、住房公积金74.28万元、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36万元;其中退休费32.65万元、抚恤金11.71万元;其他对个公用经费6.3万元,他支出6.3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宿州市泗县大庄镇中心卫生院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宿州市泗县大庄镇中心卫生院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宿州市大庄镇中心卫生院为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部门决算机关运行经费的口径,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为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宿州市泗县大庄中心卫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宿州市泗县大庄镇中心卫生院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以上只列报车辆不为0的车型】;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台(套)。

   (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可根据本单位预算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相关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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