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加强幼托机构和学校对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
二、起草过程
2023年7月,参照《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初稿,并征求县教体局意见。
2023年8月2日,准备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
三、起草内容
要建立健全有效的部门合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围绕工作核心指标,切实落实各项接种证查验措施。
1.深入开展宣传。各医疗卫生机构、中心校要依照各自职责制定宣传计划,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接种知识和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程序;学校将查验接种证工作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在报名须知中明确告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要求,没有预防接种证和未按国家免疫规划程序接种疫苗的儿童,在入托入学前到居住地接种单位补办或补种。
2.认真组织培训。结合实际制定培训计划,中心校负责组织需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各类托幼机构和学校,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提供培训师资和技术指导,确保托幼机构和学校负责查验人员掌握接种、查验程序。
3.落实查验措施。
1.散居儿童含麻类疫苗查漏补种
2.新入托、入学儿童及转学儿童接种证查验
各医疗卫生机构、中心校要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查验及补种工作的顺利开展。
县卫健委和教体局将加强对查验工作前、中、后的督导评估,对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组织、实施不力,而导致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责任。
四、公示时间
2023年8月2日—2023年8月14日。(因工作安排,本次征集时间仅为12天)
五、公示方式
泗县卫健委政务公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https://www.sixian.gov.cn/public/column/25242?type=4&nav=3)
六、意见收集途径
联系人:王飞 疾控妇幼股负责人
电子邮箱:352016957@qq.com
电话:0557-7016268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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