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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发表时间:2023-07-20 08:20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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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进一步做好我县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加强幼托机构和学校对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

二、起草过程

2023年7月,参照《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草拟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初稿,并征求县教体局意见。

2023年8月2日,准备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

三、起草内容

要建立健全有效的部门合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围绕工作核心指标,切实落实各项接种证查验措施。

1.深入开展宣传各医疗卫生机构、中心校要依照各自职责制定宣传计划,向学生及家长宣传接种知识和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程序;学校将查验接种证工作纳入儿童入托入学报名程序,在报名须知中明确告知查验预防接种证的要求,没有预防接种证和未按国家免疫规划程序接种疫苗的儿童,在入托入学前到居住地接种单位补办或补种

2.认真组织培训结合实际制定培训计划,中心校负责组织需查验预防接种证的各类托幼机构和学校,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提供培训师资和技术指导,确保托幼机构和学校负责查验人员掌握接种、查验程序。

3.落实查验措施

1.散居儿童含麻类疫苗查漏补种

2.新入托、入学儿童及转学儿童接种证查验

各医疗卫生机构、中心校要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查验及补种工作的顺利开展。

卫健委和教体局将加强对查验工作前、中、后的督导评估,对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组织、实施不力,而导致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责任。

四、公示时间

2023年82—2023年814日。(因工作安排,本次征集时间仅为12天)

五、公示方式

泗县卫健委政务公开网站“信息公开专栏”https://www.sixian.gov.cn/public/column/25242?type=4&nav=3)

六、意见收集途径

联系人:王飞 疾控妇幼股负责人

电子邮箱:352016957@qq.com

电话:0557-7016268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