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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廉洁自律规定

发表时间:2023-12-14 11:16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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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廉洁自律规定

一、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经济利益

1、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工作中要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共财物、挪用公款;不准收受贿赂以及行贿或介绍行贿;不准敲诈勒索财物。

2、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公私分明,严格遵守有关公款公物管理、使用规定。不准将公款用于私人开支或使用;不准借用公款逾期不还;不准私分公款公物;不准用公款获取各种供个人使用的会员证、信用卡;不准无偿占用企事业单位的财物;不准到其他企事业报销各种费用;不准公款私存或设立小金库,谋取私利。

3、单位工作人员必须自觉维护企事业单位的合法经济权益。不准违反规定向企事业索要经济赞助;不准利用职权向下属和职权范围内的单位摊派各种费用;不准以各种名义向企事业单位强行推销各种书刊、物品。

4、单位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履行职责,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从事经济活动提供优惠条件。

二、勤俭办事,不挥霍浪费国家财产

1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必须自觉遵守有关礼品、礼金的规定。不准在国内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金、有价证券,不准接受下级和业务相关单位、人员用公款赠的礼品,不准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不准对收受后应登记上交的礼品在规定期限内不登记、上交或不如实登记、上交。

2、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务交往活动中,必须厉行节约。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吃喝;不准要求或接受超过当地住宿标准的接待;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礼品和宴请;不准用公款接待与公务活动无关的人员;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各种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健身活动;不准借各种庆典名义铺张浪费。

3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应当有明确的公务目的,一切从简。不准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用;不准借公务之机绕道旅游;不准携带亲友接受公务性款待;不准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出境旅游观光。

4、单位工作人员在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以及生日、调动、婚迁等活动中应该勤俭办事,不准大操大办、挥霍浪费或借机敛财。

三、自尊自重,不从事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

1、单位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工作纪律。不准以各种形式经商办企业或参资、参股;不准以各种名义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买卖、持有股票。

2、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品行端正,遵守社会主义道德,不准组织参与或支持色情、赌博、吸毒、迷信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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