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妇幼保健院信息公开
序号 | 一级 目录 |
二级 目录 |
公开内容 |
1 | 服务时间 | 1、门诊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包含法定节假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病房探视时间:上午11:00-12:00,下午16:30-17:30 3、其他: 婚前保健提供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 14:30-17:30 孕前优生提供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预防接种提供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包含法定节假日)上午8:-12:00,下午14:30-17:30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发放与管理提供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12:00,下午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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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专业介绍 | 设有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四大部,颜值管理中心、健康体检中心、康养中心(月子中心)、预防接种中心、宫颈疾病筛查中心、儿童视力筛查中心六个中心。开放床位100张,开设妇科、产科、儿科、中医科、内科等临床科室,常规开展妇科、产科、腹腔镜、宫腔镜等一类、二类、三类、四类手术。开展的基本公共卫生及民生工程服务有免费孕产妇基本保健、免费儿童基本保健、免费唐氏筛查、免费两癌筛查、免费婚前检查、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叶酸发放等。开展的特色服务有无痛分娩、无痛人流、不孕不育诊治、流产保胎、产后康复、妇儿中医诊疗、远程胎心监护、四维彩超排畸、乳腺钼靶、特需病房、健康体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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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预约诊疗 | 就诊流程:挂号(携带相关证件) 候诊 就诊 医生开具处方或检查 缴费 取药或完成治疗 完成诊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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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医保服务 | 医保报销流程:门诊:参保人员-到挂号处挂号领取就诊卡-诊室-门诊-参医保出示身份证及职工医保出示医保卡结账 住院:参保人员-到挂号处挂号领取就诊卡-诊室-住院-入院登记时出示身份证核对身份,住院部根据开出医嘱录入系统,执行医嘱-出院出示身份证、户口本、押金单办理出院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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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就诊须知 | 需现场挂号;就诊号仅限就诊当日内使用,逾期无效,不予退换;复诊(看结果)、咨询、开药等均需挂号;为避免人员聚集,请务必按预约挂号时提示的候诊时间来院候诊。请按序就诊,保证一医一患一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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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住院须知 | 普通患者不得要求陪住,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开具陪住医嘱,根据医嘱由护士发放陪住证。陪住家属应严格遵守医院的相关制度和规定。相关问题请咨询主管医护人员。患者及亲属请遵守探视制度,未经主管医师同意不得自行留宿、陪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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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保健管理 | 开展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临床业务服务,提供围产期保健管理;孕产妇保健服务、0-6岁儿童保健服务、孕前优生优育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工作、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免费药具发放等);承担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农村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胎儿神经管畸形、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等);承担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婚前保健服务:免费婚前健康咨询、免费婚前健康指导、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 |
承担全县妇幼类基本公卫、民生工程、重大公卫等项目的管理,开展培训、督导,同时收集项目报表,汇总上报。 | |||
8 | 出生证明 | 新生儿出生后,由助产人员规范填写首次签发登记表内的分娩信息,凭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如领证人非新生儿母亲本人,还需额外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出院前新生儿姓名或其他必须信息尚未确定,请在一个月内确定到原接生医院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地点:由县妇幼保健院或有资质的助产机构负责签发; 办理时间:材料齐全,正常工作日内可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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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交通导引 | 单位地址:泗县泗城镇东关社区大王元01号 | |
10 | 咨询服务 | 投诉受理电话:0557-7090180 投诉受理时间: 法定上班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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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机构人员 | 机构信息 | 泗县妇幼保健院成立于1955年。经过几代人六十多年的艰苦创业,现已发展成为集医疗、保健、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以诊治妇产儿科常见病、多发病和疑难病症为重点的省内知名二级妇幼保健院,是安徽省妇幼集团医院六大分院之一。2020年获批国家妇幼保健机构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县。 承担着全县常驻及流动人口的妇幼保健任务,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妇幼保健三级网络管理体系的质量监管,是全县的妇幼保健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中心。 设有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四大部,产后康复中心、健康体检中心、预防接种中心、宫颈疾病筛查中心、儿童视力筛查中心五个中心。开放床位100张,开设妇科、产科、儿科、中医科、内科等临床科室,常规开展妇科、产科、腹腔镜、宫腔镜等一类、二类、三类、四类手术。开展的基本公共卫生及民生工程服务有免费孕产妇基本保健、免费儿童基本保健、免费唐氏筛查、免费两癌筛查、免费婚前检查、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上(取)环、免费人流、免费叶酸发放等。开展的特色服务有无痛分娩、无痛人流、不孕不育诊治、流产保胎、中医妇儿诊治、产后康复、远程胎心监护、四维彩超排畸、乳腺钼靶、特需病房、健康体检等。 负责人:潘慧敏 社会信用代码:12341324MB0T57425U |
机构标识 | 二级妇幼保健院 | ||
人员识别 | 医护、行政及后勤等人员标识,包含:姓名、科室(部门)等 | ||
12 | 设备技术 | 设备准入 | 如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等信息公示 |
13 | 研究平台 | 重点研究平台 | 如有国家级、省级、市级等临床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究平台等,公开研究平台相关信息 |
14 | 医疗价格 | 服务价格 | 医疗、保健服务项目、价格及计价标准等 |
药品耗材 | 药品、医用耗材品规及价格等信息 | ||
15 | 环境导引 | 交通导引 | 3路、8路、102路、105路、109路、206路 |
有车辆入口与出口指示、院内停车场、院内行车指引 | |||
内部导引 | 各科室均有(部门)的名称,位置及指引标识、急诊"绿色通道"指引标识明显 | ||
公卫措施 |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医院立即启动预案,成立应急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医疗救治,信息上报。在当地政府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依法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开展各项应急处理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定期组织义务人员和后勤人员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积极开展健康教育。 | ||
安全警示 | 有服务场所安全(防火、防盗、安检等)警示标识及危险提示标志 | ||
应急指引 | 突发事件的应急疏散和安全通道路线、指引标牌、路线等 | ||
16 | 诊疗服务 | 服务时间 | 1、门诊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包含法定节假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病房探视时间:上午11:00-12:00,下午16:30-17:30 3、其他: 婚前保健提供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 14:30-17:30 孕前优生提供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预防接种提供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包含法定节假日)上午8:-12:00,下午14:30-17:30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发放与管理提供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12:00,下午14:30-17:30 |
专业介绍 | 设有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四大部,颜值管理中心、健康体检中心、康养中心(月子中心)、预防接种中心、宫颈疾病筛查中心、儿童视力筛查中心六个中心。开放床位100张,开设妇科、产科、儿科、中医科、内科等临床科室,常规开展妇科、产科、腹腔镜、宫腔镜等一类、二类、三类、四类手术。开展的基本公共卫生及民生工程服务有免费孕产妇基本保健、免费儿童基本保健、免费唐氏筛查、免费两癌筛查、免费婚前检查、免费孕前优生检查、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叶酸发放等。开展的特色服务有无痛分娩、无痛人流、不孕不育诊治、流产保胎、产后康复、妇儿中医诊疗、远程胎心监护、四维彩超排畸、乳腺钼靶、特需病房、健康体检等。 | ||
就诊须知 | 就诊流程:挂号(携带相关证件) 候诊 就诊 医生开具处方或检查 缴费 取药或完成治疗 完成诊疗 | ||
住院须知 | 普通患者不得要求陪住,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开具陪住医嘱,根据医嘱由护士发放陪住证。陪住家属应严格遵守医院的相关制度和规定。相关问题请咨询主管医护人员。患者及亲属请遵守探视制度,未经主管医师同意不得自行留宿、陪床。 | ||
预约诊疗 | 就诊流程:挂号(携带相关证件) 候诊 就诊 医生开具处方或检查 缴费 取药或完成治疗 完成诊疗 | ||
检验检查 | 临床检验、超声影像等报告获取方式现场打印 | ||
保健管理 | 开展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临床业务服务,提供围产期保健管理;孕产妇保健服务、0-6岁儿童保健服务、孕前优生优育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工作、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出生缺陷防治项目、免费药具发放等);承担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农村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胎儿神经管畸形、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等);承担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提升工程(婚前保健服务:免费婚前健康咨询、免费婚前健康指导、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 ||
承担全县妇幼类基本公卫、民生工程、重大公卫等项目的管理,开展培训、督导,同时收集项目报表,汇总上报。 | |||
出生证明 | 新生儿出生后,由助产人员规范填写首次签发登记表内的分娩信息,凭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如领证人非新生儿母亲本人,还需额外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出院前新生儿姓名或其他必须信息尚未确定,请在一个月内确定到原接生医院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办理地点:由县妇幼保健院或有资质的助产机构负责签发; 办理时间:材料齐全,正常工作日内可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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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行风投诉 | 招标采购 | 在县卫健委监督下规范开展各类招标流程。 |
行风建设 | 行风建设及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相关规定 | ||
依法执业自查 | 《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 | ||
医疗秩序 | 1.您必须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地址、联系方式及报销类别等。凡冒用他人姓名就医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及纠纷等后果将自负。 2.您必须向医护人员详尽如实地提供与您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既往病史、诊治经过、药物过敏史及其他有关详情。如有隐瞒病情,一切后果自负。 3.请您和家属遵守医院的规定和制度,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和安排,不要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如欲了解病情可向主管医师垂询。 4.您应及时足额缴纳诊疗费用。 5.您不能要求医护人员为您提供虚假医学文书和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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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途径 | 投诉受理电话:0557-7090180 投诉受理时间: 法定上班时间 投诉受理地点:一楼大厅导医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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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处理 | 泗县妇幼保健院医调委 地址:泗县泗城镇东关社区大王元01号 联系电话:0557-7090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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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科普健教 | 健康科普 | 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及妇幼保健方面的科普知识等 |
健康教育 | 依据工作职责开展妇幼健康科普知识,定期举办健康宣讲培训会并下发相关健康宣讲政策 | ||
开展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等方面的科普知识 定期更新宣传栏 针对社区居民宣传健康教育及疾病防治知识科普 做好控烟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做好无烟单位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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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控烟领导组织,将无烟机构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 2、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及建立首诊询问吸烟史制度; 3、所属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完全禁烟; 4、设有控烟监督员; 5、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 6、明确规定全体职工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7、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 8、所属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9、医务人员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至少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 10、在相应科室设戒烟医生和戒烟咨询电话; 11、制定控烟考核标准及考核流程; 12、负责院内全面无烟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 13、制定控烟管理计划及培训计划,并开展活动,每年在全体职工中至少开展1次与烟草有关的政策、法规、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 14、负责院内控烟考核结果的整理、分析、反馈及整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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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便民服务 | 咨询服务 | 设立信息公开线上、线下受理机构 线上受理:微信公众号 线下受理:泗县妇幼保健院 电话:0557-7090180 办公时间:8:00-12:00 14:30—17:30 邮政编码:234300 |
特殊人群 | 军人、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均有优先服务窗口标识 | ||
收费查询 | 查询的方法、流程、地点和导引路线等 | ||
医保服务 | 医保支付、报销流程、地点、导引等 | ||
复印病历 | 复印现住院病例:由所在科医生携带病历至医务科-医务股审核证明材料、登记-病案室按规定复印范内复印病历-病历复印件加盖章后-病案室做好复印登记交患者-主管医生将病历带回病区 复印出院病历(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7:30节假日休息): 九楼质控科审核证明材料、登记 一楼窗口缴费10元-到病案室调取所需病历-病案室按需求复印病历-病历复印件加盖印章后交患者-病案室做好复印登记-病历原件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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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信息 | 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 | ||
20 | 监督保障 | 公开制度 | 根据泗县妇幼保健院特点和自身实际服务情况,有以下信息的应当主动公开: (一)泗县妇幼保健院基本概况、公共服务职能; (二)泗县妇幼保健院科室分布、人员标识、标识导引; (三)泗县妇幼保健院的服务内容、重点学科及医疗技术准入、服务流程及须知等; (四)涉及公共卫生、保健管理等相关服务流程信息; (五)医保、价格、收费等服务信息; (六)健康科普宣传教育相关信息; (七)招标采购信息; (八)行风建设情况; (九)咨询及投诉方式; (十)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 第五条不予公开信息: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商业秘密的; (三)涉及自然人个人信息保护的; (四)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执业安全、社会稳定及正常医疗秩序的; (五)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或涉嫌夸大、虚假宣传等内容的; (六)机构内部管理等相关信息; (七)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不予公开的信息。 |
人员保障 | 第一负责人潘慧敏 | ||
工作推进 | 定期公开本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问题整改情况、自查自纠情况、考核工作进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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