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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卫健委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发表时间:2024-01-11 11:37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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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卫健委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序号 主管部门 事项名称 子项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备注
1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3.《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4.《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公布,2016年4月1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31号修正)
2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4月1日国务院发布,2019年4月23日国务院令第714号修改)
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3月10日卫生部令第80号公布,2017年12月26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8号修正)
4.《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卫监督秘〔2013〕143号)
3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修订)
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
3.《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1月24日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2016年1月19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修正)
4.《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卫监督发〔2012〕25号)
4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疗机构建设项目放射性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修订)
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
3.《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1月24日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2016年1月19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修正)
5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安徽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
4.《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5.《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6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3.《安徽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
4.《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7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7年11月4日第二次修正)
2.《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妇幼健康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21〕14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8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2017年11月4日第二次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3.《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开展产前筛查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开展产前诊断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函〔2019〕297号)
9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
2.《放射诊疗管理规定》(2006年1月24日卫生部令第46号公布,2016年1月19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修正)
10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 省卫生健康委(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初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二审) 1.《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08号公布,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正)
2.《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2008年卫生部令第58号公布,2016年1月19日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修正)                                                                   
3.《安徽省单采血浆许可工作规范》(皖卫医〔2008〕76号)
11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医师执业注册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3.《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17年2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
4.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优化我省医疗机构和医师准入管理的通知》(皖卫医发[2019]42号)
12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8月5日国务院令第386号)
13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护士执业注册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2.《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26号)
3.《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
4.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权限下放有关工作的通知》(皖卫医发〔2019〕142号)
5.《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08年5月6日卫生部令第59号公布,2021年1月8日发布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7号修订)
6.《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
14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资格认定 省卫生健康委(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受理并逐级上报)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2.《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15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执业注册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2.《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16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5.《安徽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
6.《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7.《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17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医医疗机构执业登记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发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3.《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4.《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5.《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6.《安徽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
7.《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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