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泗县基本公卫项目绩效年终考核细则
一 级 指 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 标 |
责任 部门 |
分 值 |
指 标 说 明 |
数据资料来源 |
评分标准 |
实际 得分 |
1. 组 织 管 理 ( 10 分 ) |
1.1 管理 体系 |
分工协 作 |
人医、 中院 县民院县医 |
2 |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镇、社区 中心建立完整的组织领导体系,明 确乡村两级职责分工,建立以全科 医生为核心的家庭签约服务团队, 落实服务责任区域,并将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与日常医疗服务相结合, 开展相关服务;年度项目实施方案 或者责任书;各项目明确部门、任 务清单、责任人。 |
被查单位提供2024年度实施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责任区域划分要求、人员分工要求和按照服务责任区域开展工作的记录、资料。 |
缺1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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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管理 落实 |
人员培 训 |
2 |
针对乡村两级服务人员的基础知识和技能的培训,针对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系统和“ 两卡制 ”考核知识的掌握程度。 |
从被查单位中,随机抽取部分从事 公共卫生服务的医务人员进行现场考核。 |
得分=考试平均分/100分 × 权 重 分,平均分大于等于80分得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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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项目 宣传 |
项目宣 传情况 |
2 |
在乡村两级机构内显著位置张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材料,公布乡村两级服务机构信息。 |
现场查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宣传材料的张贴情况, 以及机构信息公布情况。 |
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材料或者未公布乡村两级服务机构信息的本项目分扣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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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绩效 考核 |
绩效考 核工作 落实 |
4 |
建立机构内部绩效考核制度,开展 绩效考核工作,主要是: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的绩效考核;乡镇卫生院开展对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 |
被查单位开展绩效考核的考核记录 、评分标准、考核结果、整改措施的落实和有关补助资金分配凭据。 |
至少每季度1次,少开展或者开展 不规范1次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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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资 金 管 理 ( 10 分 ) |
2.1 预算 执行 |
预算执 行率 |
委会 计管 理中 心 |
2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 照上级拨付的乡村两级项目资金数 额和分配标准进行经费支出的进度 。 |
被查单位的年度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报表、会计账簿和凭证。 |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乡村 两级实际到位项目资金的支出进度,资金支出率=(实际支出资金总额/实际到位资金) ×100%,小于80%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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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 室补助 到位情 况 |
4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 照年度项目工作要求和村医完成项 目工作的考核结果,落实相应年度 补助资金的情况。关注新增补助经 费的及时落实。乡级在收到资金1月 内对村级按“ 两卡制 ”得分情况分 配资金。 |
查看村医分工要求、村医考核结果 、 乡镇卫生院专项支出明细账,村 卫生室或村医补助发放有关凭证, 以及对村医的实际访谈核实信息。 |
每次不及时拨付的扣1分,每次未 按“ 两卡制 ”得分情况分配的扣1 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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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财务 管理 |
资金使 用合规 率 |
4 |
乡村两级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和项目 工作要求,使用项目资金,向目标 人群提供免费服务的情况。 |
被查单位提供机构在考核年度项目支出的有关会计凭证,免费提供相关服务的证明。 |
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本建设工程 、购置国家规定的甲类和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等,发现1例则本项分值扣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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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项 目 执 行 与 效 果( 75 分 ) |
3.1 预防 接种 |
建证建 卡率 |
县疾 控中 心 |
3 |
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 ~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 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要求建证率100%。接种单位至少每半年对 责任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进行1次 核查和整理。反映基层医疗卫生机 构预防接种记录管理和适龄儿童预 防接种管理情况。 |
1.在接种门诊随机抽查5名儿童,索 取儿童预防接种证;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该5名适龄 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卡信息(含信息系统记录); 3.评价所查儿童建证率,核查预防 接种证填写情况,并与预防接种卡 比对,可电话联系儿童家长,确定 预防接种卡/证管理的规范性、信息 一致性。 |
1.建证率(1分) :建证率=建证 儿 童 数 / 抽 查 儿 童 数 ; 建 证 率 =100%,得权重分;建证率<100%, 得0分; 2. 预 防 接 种 卡 / 证 规 范 填 写 (1分) :得分=(填写规范儿童 数/抽查儿童数) ×权重分; 3. 预 防 接 种 证 卡 / 证 一 致 性 (1分):得分=(预防接种卡/证 信息一致儿童数/抽查儿童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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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项目执行与效果(75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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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免 疫规划 疫苗接 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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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基本公 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提供国家免 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 |
查看该单位查验接种证资料,随机 选取表格内小学和幼儿园各1所,小 学抽5名满7岁2024年新入学儿童, 幼儿园抽取5名2~4岁2024年新托入幼儿童。核查其预防接种记录,计算其接种率; |
查看补种表格,评价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核查表格内免疫规划疫苗补种率,补种率≥95%,得满分。每1剂次补种率<95%,扣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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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0-6 岁儿 童健 康管 理服 务 |
新生儿 访视率 ≥90% |
县妇 幼保 健院 |
2 |
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 生儿人数比例,反映新生儿健康管 理服务的数量。新生儿访视率=机构 抽查核实的新生儿访视数/机构抽查 的新生儿数。 |
1.整群抽取20名以上新生儿(不到 20名的全部抽取) ,核实实际接受 访视的人数; 2.每个机构抽查5例新生儿访视记录,电话核实其真实性; |
1.得分=新生儿访视率/90%×权重分 ,新 生儿访视 率 ≥ 90% ,得满 分; 2.每发现不真实访视倒扣1分,扣 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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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岁以下 儿童系 统管理 率 |
2 |
年度辖区内3岁以下岁儿童纳入系统 管理人数比例,反映3岁以下儿童健 康管理的数量。 |
年度辖区内0-6岁儿童数,0-6岁儿 童健康管理记录、健康管理档案。 |
得 分=3 岁 以 下 儿 童 系 统 管 理 率 /90%×权重分 ,新生儿访视率≥ 90%,得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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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岁以下 儿童健 康管理 率≥95% |
2 |
辖区7岁以下儿童中,年度内接受1 次及以上随访服务的儿童比例,反 映儿童健康管理数量及质量。儿童 健康管理率=机构抽查核实的儿童健 康管理数/机构抽查的儿童人数。 |
1.整群抽取20名以上(不到20名的 全部抽取)儿童,核实实际接受健 康管理的人数; 2.在每个机构管理记录中抽查5例儿 童 , 包括婴儿3例 、 1岁以上儿童 2例 , 电话或现场核实服务的真实 性; |
1.得分=儿童健康管理率/95%×权重分,儿童健康管理率≥95%得满分; 2.健康管理服务真实性: 发现不 真实健康管理记录倒扣1分,扣完 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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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项 目 执 行 与 效 果( 75 分 ) |
3.3 孕产 妇健 康管 理服 务 |
早孕建 册率≥ 90% |
县妇 幼保 健院 |
2 |
2024年度辖区在孕13周之前按照国 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建立 《孕产妇保健手册》、发放《母子健康手册》的人数比例。早孕建册率=机构抽查核实的早孕建册人数/ 机构抽查的孕产妇人数。 |
1.在每个机构整群抽查20名以上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如不满20人以实际服务数为准)核实实际接受早孕建册人数; 2.抽查5例核实服务信息的真实性; |
1.得分=早 孕建册 率/90% × 权 重 分,早孕建册率≥90%,得满分; 2.健康管理服务真实性: 发现不 真实健康管理记录倒扣1分,扣完 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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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 系统管 理率≥ 90% |
2 |
按照国家服务规范要求,年度辖区 内孕产妇按照国家服务规范要求, 在孕期接受5次及以上产前随访服务 的情况,反映孕产妇系统健康管理 的数量和质量。同时,核实孕产妇 健康管理的真实性。 |
考核时段辖区内活产数,孕产妇健 康管理记录、健康管理档案, 以及 现场入户调查走访收集的信息。 |
得分=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权 重分 ,早 孕建册 率 ≥ 90% ,得满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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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后访 视率≥ 90% |
2 |
2024年辖区内获得符合国家基本公 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的产后访视服 务的人数比例,反映孕产妇产后访 视管理的数量和质量。产后访视率= 机构抽查核实的产后访视人数/机构 抽查的孕产妇人数。 |
1.每个机构整群抽查20名以上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核实实际接受产后访视人数; 2.抽查5例核实服务信息的真实性。 |
1.得分=产后访视 率/90% × 权 重 分,产后访视率≥90%,得满分; 2.健康管理服务真实性: 发现不 真实健康管理扣倒1分,扣完为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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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项 目 执 行 与 效 果 ( 75 分 ) |
3.4 严重 精神 障碍 患者 管理 |
严重精 神障碍 患者规 范管理 率 |
县疾 控中 心 |
6 |
1.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严重精神障 碍患者,年度内获得符合国家基本 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的管理服务 情况,反映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的质量。考核时,需在核实严重精 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真实性基础 上,核实规范性。 2.优先抽取2024年度新纳入管理患 者;样本量不够则抽查其他年度管 理的人员。随机抽取的5份严重精神 障碍患者健康档案中,重点抽取在 管精神分裂症持续不服药、持续不 稳定及特殊年龄段患者(不仅限于 2024年度新建档患者)。 |
1.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数据; 2.每个机构从《国家严重精神障碍 信息系统》 中,随机抽查5份在家居 住且未失访的确诊在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档案,与患者家属电话核查其管理服务真实性的基础上,核查健康管理档案记录的完整性、规范性以及2024年所提供的服务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其中随访频次规范性考核以信息系统为依据,满足以下条件:①稳定患者3个月随访一次,基本稳定患者1个月随访一次,不稳定患者2周随访一次;②每次随访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并且在当月内将随访信息录入《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 |
1.现场考核得分:现场抽查的严 重 精 神 障 碍 患 者 规 范 管 理 率 /90%×权重分-不真实档案份数×权重分; 2.现场抽查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90%时 ,得满分 ;不真实档案数≥3时,该项考核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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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传染 病及 突发 公共 卫生 事件 |
传染病 疫情报 告率 100% |
县疾 控中 心 |
2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年度内上报传染病病例的情况 。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门诊日志,传染病报告和处理记录,传染病报告卡,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 |
抽查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率=100%,权重分;<9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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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 疫情报 告及时 、准确 率100% |
2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范要求,建立健全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年度内及时上报传染病病例的情况,反映疫情报告及时性。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门诊日志,传染病报告和处理记录,传染病报告卡,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传染病监测信息系统。 |
抽查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甲类和按甲类管理2小时内,其他24小时内)=100%,权重分;<10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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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项 目 执 行 与 效 果 ( 75 分 ) |
和处 置服 务 |
突发公 共卫生 事件相 关信息 报告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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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 事件报告管理制度,年度内及时上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反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及时性。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 处理记录等有关资料,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相关信息报告卡,中国疾病预防控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系统。 |
1.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有处置服务的信息报告卡或记录,权重分;没有记录的,0分; 2.没有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有报告管理制度,权重分;没有管理制度的,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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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卫生 监督 协管 服务 |
卫生监 督协管 信息报 告率 |
卫生 监督 所 |
3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 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国 家及省级文件要求和本地区卫生监 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开展卫 生监督协管工作,报告的有关事件 或线索情况。 |
被查单位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有关制 度,相关工作记录,卫生监督协管 信息登记报告表。 |
1.设立(或聘用)卫生监督协管人员(文件或记录); 2.有服务记录; 3.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得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告的事件、线索数/当 地实际发生的事件、线索数×100%× 权重分(当地2024年实际发生的事件 、线索数由县级卫生监督机构提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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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 督协管 巡查次 数 |
3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 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 和本地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 作制度,协助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实 地巡查的次数,反映卫生监督协管 工作开展的数量。巡查内容包括: 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 行医、非法采供血、计划生育机构 、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控实地巡查 。 |
被查单位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有关制度,相关工作记录,卫生监督协管巡查登记表。 |
1. 掌 握 本 机 构 所 在 区 域 巡 查 本底; 2.巡查工作记录完整 、真实 、规 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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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项 目 执 行 与 效 果( 75 分 ) |
3.7 中医 药健 康管 理服 务 |
老年人 中医药 健康管 理率 |
县中 医院 |
3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辖区65岁及以 上常住居民,按照国家中医药健康 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年度内接受中 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人数比例,反 映老年人中医药服务数量。 1.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现 场核实的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人 数/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 ×100%; 2.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是指建立了 健康档案、接受了中医体质辨识、 中医药保健指导、服务记录表填写 完整。 |
1.提供的2024年度项目评价后的辖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人数和老年人中医药 健康管理率; 2. 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老年人中医药健康服务记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或健康档案上有内容符合要求的相应信息记录; 4.每机构随机抽查20份已经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健康管理档案,核查是否为有效,抽查5份核查真实性。 |
1.现场考核:得分=老年人中医药 健康管理率/65%×权重分 ,老年 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65%,现场 考核得满分; 2.健康管理服务真实性: 不真实 健康管理倒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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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6个 月儿童 中医药 健康管 理服务 率≥45% |
县妇 幼保 健院 |
3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0-36个月儿童,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 范要求,年度内辖区内按照月龄接 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的人数比例,反映儿童中医药服务数量。 |
1.辖区内0-36个月儿童数,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的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服务记录,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记录表。 2.每机构随机抽取10份0-36个月中医药管理服务记录表,根据档案记 录,评价2024年所提供的服务是否 符合国家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 |
得分=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65%×权重分,0~36个月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65%的,得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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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结核病患 者的 健康 管理 |
肺结核 患者规 则服药 率 |
县疾 控中 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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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肺结核患者 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对管理的 患者开展规范的随访和督导服药, 反映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质量 。 |
国家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肺结核病人管理登记本,每月随访表,治疗管理卡。 电 话核查真实性3例。 |
得 分 = 肺 结 核 患 者 规 则 服 药 率 /90%×权重分 ,肺结核患者规则 服药率≥90%,得满分。发现不真 实管理情况倒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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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项 目 执 行 与 效 果( 75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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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 患者健 康管理 率≥95% |
县疾 控中 心 |
3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肺结核患者 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对辖区结 核病定点医院确诊并通知管理的患 者开展健康管理服务的人数比例, 反映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数量 。 |
国家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基层医 疗卫生机构肺结核病人管理登记本,第一次入户随访表。 |
得分=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5%×权 重分,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5%,得满分。(督导及时率95%、居民 健康档案规范率100% 、随访及时及记录规范率95%、云平台管理率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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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居民 健康 档案 管理 |
居民规 范化电 子健康 档案覆 盖率 |
县疾 控中 心 |
6 |
1.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 (县级区域平台中规范化电子健康 档案建档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 ×l00%; 2.电子健康档案合格性核査。 |
1.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记录; 2.现场每个机构抽样5份,核查电子 健康档案封面和基本信息表的规范性(依据新增指标解释要求); 3. 国家基本公卫信息系统、家医签 约省级信息系统。 |
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权重分,抽查覆盖率≥60%,得满 分 。 ① 不 真 实 档 案 数 1 例 扣 1分, ≥2份则本指标不得分; ②发现考核当时通过信息系统等故意修改 、伪造档案的 ,本指标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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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健康 教育 |
健康教 育印刷 资料 |
县疾控中 心 |
1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基本公 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发放健康教 育印刷资料的种类、数量和内容, 其中要有一定比例中医药的内容; 反映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的数量和质 量。播放相关健康教育音像资料的 记录和实物。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的个数、更换频次和内容。开展健 康知识讲座及公众健康咨询的次数和内容。 |
发放、提供的有关印刷资料的记录 与实物。 |
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种类符合要求(12种) ;至少有一种中医药健 康教育资料,并且提出明确 、正 确的行为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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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 育音像 资料 |
1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播放的有关健康教育音像资料的记录、场地、设备和播放照片。 |
在机构正常应诊时间有符合要求 的音像健康教育资料播放场地设备、不少于6种音像资料、记录齐全;有一项不符扣相应分 ,两项 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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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 育宣传 栏设置 |
2 |
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的场地、实物 和更换记录(历史照片) 等有关资 料。 |
内容有文字和插图,提出明确 、 正确的行为建议 。健康教育宣传 栏设置及内容更换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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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项 目 执 行 与 效 果( 75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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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教 育讲座 |
县疾 控中 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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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公众健康知识讲座的场地,通 知、签到表、讲座内容(课件或文 档) 、照片、活动记录表(小结) 等有关资料。随机抽查讲座签到表 上的人员5人进行核实询问。 |
健康教育讲座活动次数 、 内容符 合要求;抽查复核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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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健 康咨询 |
1 |
举办公众健康咨询的通知 、 方案(计划) 、照片、活动记录表(小 结)等有关资料。 |
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次数 、 内容符 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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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老年 人健 康管 理 |
65岁及 以上老 年人城 乡社区 规范健 康管理 服务率 |
县疾 控中 心 |
6 |
1.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 健康管理服务人数(人):指从年 初到统计时间点,在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接受健康管理的65岁及以上常 住居民数。接受健康管理是指建立 了健康档案、接受了健康体检,健 康指导、健康体检表填写完整。 2.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 健康管理服务率=65岁及以上老年人 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人数/辖 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 。 |
1.每个机构随机抽查5份老年人健康 档案,核实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 受健康管理情况(建立了健康档案 、接受了健康体检、健康指导、健 康体检表填写完整),抽查5份核实 真实性以及体检报告发放的及时性; 2. 国家基本公卫信息系统、家医签 约省级信息系统。 |
1.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 范健康管理服务率≥60%,得分, 未到达不得分; 2.健康管理服务真实性: 不真实 健康管理倒扣分,扣完为止; 3及时性:报告发放周期超过30工 作日,按例数小项减分; 4.实验室辅助检查无相关记录。 按上述内容,分小项记分,第1小 项未达到60%或第4小项实验室辅 助检查无相关记录,该指标整体 记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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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 患者健 康管理 任务数 |
2 |
年度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任务 数完成情况。 |
1.县疾控中心提供的2024年度项目 辖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高血压患 者健康管理人数和分配任务数;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高血压患 者健康管理档案及记录; 3.国家基本公卫信息系统。 |
复核一致性得分: 比较机构上报“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人数 ”与县级现场复核 结 果 ,得分=5%/ 误差率 × 权重分,误差率≤5%,指标复核得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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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项 目 执 行 与 效 果( 75 分 ) |
3.12 慢病 患者 健康 管理 |
高血压患者基 层规范管理服 务率 |
县疾 控中 心 |
2.5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管理的高血压 患者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管理情况,反映高血压患者健康管 理服务的质量。同时,核实高血压 患者管理服务的真实性。 |
1.县疾控中心提供的2024年度辖区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高血压患者 规范管理率; 2.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档案以及现 场核查收集的信息。每个机构随机 抽查5份档案,核查是否规范; 3.每个机构随机抽查5份不失访高血 压患者健康管理档案,通过入户访 谈或电话访谈,核实档案真实性; 4. 国家基本公卫信息系统、家医签 约省级信息系统。 |
1.现场考核:得分=抽查的高血压 患者规范管理率/60%×权重分 , 抽查的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62%得满分; 2.健康管理服务真实性:如发现不真实健康管理倒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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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 患者健 康管理 任务数 |
2 |
年度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任务 数完成情况。 |
1.县疾控中心提供的2024年度项目辖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人数和分配任务数;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糖尿病患 者健康管理档案及记录; 3.国家基本公卫信息系统。 |
复核一致性得分: 比较县县疾控 中心“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人数 ” 与县级现场复核结果 , 得分=5%/误差率×权重分 ,误差率≤ 5%,指标复核得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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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项 目 执 行 与 效 果( 75 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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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 患者基 层规范 管理服 务率 |
县疾 控中 心 |
2.5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管理的糖尿病 患者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管理情况,反映糖尿病患者健康管 理服务的质量。同时,核实糖尿病 患者管理服务的真实性。 |
1.县疾控中心提供的2024年度辖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档案以及现场核查收集的信息。每个机构随机抽查5份档案,核查是否规范; 3.每个机构随机抽查5份不失访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档案,通过入户访谈或电话访谈,核实档案真实性; 4. 国家基本公卫信息系统、家医签 约省级信息系统。 |
1.现场考核:得分=抽查的糖尿病 患者规范管理率/60%×权重分 , 抽查的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62%得满分; 2.健康管理服务真实性:如发现不真实健康管理倒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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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项 目 效 果 (5 分) |
4.1 知晓 率与 满意 度 |
居民知 晓率 |
县疾 控中 心 |
1 |
了解城乡居民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 服务项目有关服务的知晓程度,以 及对有关健康知识的知晓程度。 |
电话抽样调查或入户调查。 |
1人不知晓扣0.5分, |
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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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综 合满意 度 |
2 |
了解城乡居民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所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服务态 度、方便性、及时性、服务质量等的综合满意程度。重点调查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点人群。 |
电话抽样调查或入户调查。 |
1人不知晓扣0.5分, |
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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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 务人员 满意度 |
2 |
了解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务 人员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的管理情况、工作环境、个人发展 、个人待遇等方面的综合满意程度。 |
随机抽取被查单位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务人员进行问卷调查。 |
1人不知晓扣0.5分, |
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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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4年泗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年终考核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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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分值) |
考核指标内容 |
指标来源 |
考核评分标准 |
考核方式 |
一、组织管理(10分) |
有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案(2分) |
现场查看文件资料 |
查看各医疗机构是否制定2024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案,缺少扣2分。 |
现场核对 |
组建三级医师签约团队(2分) |
查看文件资料 |
现场查看县乡村三级团队医生名单和职责分工,缺一项扣1分。 |
现场核对 |
|
按规定缴纳会计中心签约款(6分) |
查看文件及账目资料 |
查看缴纳会计中心签约款相关佐证材料,发现一例不真实扣1分,扣完为止。 |
现场调查核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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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签约完成情况(30分) |
1、脱贫人口应签尽签(10分) |
现场查看+系统数据考核 |
随机电话或现场调查5名2016年及以后脱贫人口是否应签尽签,错1项扣2分; |
现场随机调查 |
2、签约对象的真实性、规范性(10分) |
现场或电话调查,系统随机抽取2名“两病”签约人员及3名家庭医生签约人员核查 。 |
发现一例虚假签约,扣2分,扣完为止。 |
现场随机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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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电话或现场调查,发现签而不约的一例扣2分,发现电话错号、停机或空号的1个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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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签约服务覆盖面(10分) |
查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系统数据考核 |
常住人群签约率达50%,未完成本项扣3分;有偿签约率达15%,未完成本项扣3分;重点人群(老年人、“两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0-6岁儿童、孕产妇)签约率达80%,未完成本项扣4分。 |
现场随机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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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履约服务率(40分) |
1、有偿服务包项目执行率(20分) |
查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系统 |
查询系统信息,以乡镇(社区)为单位完成时间节点要求的履约任务,执行率≥95%不扣分。每低1%扣0.5分。 |
系统数据 |
(1)执行率:执行项目总数 / 内含项目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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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内含项目总数:所有有偿服务包内所有内含项目的总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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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执行项目总数:签约服务中已执行的项目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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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完成率(20分) |
查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系统。 |
采取系统查询签约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签约服务对象,核查计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完成率,90%以上不扣分,低于90%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 |
系统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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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完成数:已完成所有项目的服务包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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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成率 = 已完成数 / 有偿签约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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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健康一体机(10分) |
按照要求规范使用、完成各项目指标 |
查看健康一体机管理系统 |
1、查看系统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对比一体机使用次数、使用条数与公卫随访、履约数据(一体机上传对应数据包含检测项目内容大于或者等于应服务人次数不扣分,每低于10条扣1分,扣完5分为止。 |
后台数据核查与抽查相结合 |
2、随机抽查5名签约居民履约项目执行情况,参照一体机上传数据是否存在签约执行项目且一体机上无记录情况,一条无上传记录扣1分,扣完1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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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签约居民满意度(10分) |
签约居民满意率≥90% |
电话回访或现场调查签约居民 |
通过电话或随机调查5名签约服务对象,核查计算满意率,90%以上不扣分,低于90%的,每低10%扣2分。签约居民满意率=调查签约居民满意人数/调查签约居民人数×100% |
现场随机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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