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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送达

发表时间:2024-12-13 15:34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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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泗县分公司:

本机关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多次联系你公司对接人员及受送达人员均未果。同时,因你公司目前已经从原注册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泗水街道于圩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三楼)搬离,现场已无办公人员,故邮寄送达的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现通过本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泗卫水罚告〔20242)。你公司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机关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本机关依法查明,你公司自202311月至202487日卫生监督检查当日,作为泗县康庄家园小区二次供水管理责任单位在未取得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情况下擅自供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本机关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应当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参照《安徽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生活饮用水与学校卫生类第4条第三处罚阶次的规定“持续时间超出3个月的,处3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责令限期一个月改进,并拟对你公司做出罚款人民币3500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你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五日内到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

联系地址:泗县朝阳路与玉兰路交叉口健康大楼

联系电话:0557-7095005

 

 

 

泗县卫生健康委员

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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