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泗县小梁卫生院的公示
申请人名称:
泗县小梁卫生院
申请许可事项:
增加诊疗科目:CT诊断专业
行政许可的依据:
《安徽省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诊疗科目、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资本)、床位(牙椅)的,必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行政许可决定的内容:
同意泗县小梁卫生院增加诊疗科目CT诊断专业,其余核定登记事项不变
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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