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泗县卫健委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委各股室、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
根据省疾控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安徽省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皖疾控监督〔2025〕31号)及《宿州市卫生健康委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县卫健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泗县卫健委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月16日
附件
泗县卫健委2025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事项 |
发起方式 |
抽查主体 (层级) |
抽查对象 |
抽查时间段 |
备注 |
1 |
2025年度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监督执法抽查 |
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
省卫健委组织发起市级和县区级抽查 |
市、县( 区)级卫生健康部门 |
游泳、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场所 |
2025年6月至11月 |
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文化和旅游部门、交通等部门开展。 |
2 |
2025年度饮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监督执法抽查 |
对饮水供水单位、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
市卫健委组织发起市级抽查,各县(区)级自行发起县级抽查 |
市、县( 区)级卫生健康部门 |
集中式供水、小型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抽查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化学处理剂和水质处理器产品卫生质量 |
2025年6月至11月 |
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城管局等部门开展。 |
3 |
2025年度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监督执法抽查 |
用人单位、放射诊疗机构、职业健康检查监督执法抽查 |
市卫健委组织发起市级抽查,各县(区)级 自行发起县级抽查 |
市、县( 区)级卫生健康部门 |
用人单位、放射诊疗机构、职业健康检查 |
2025年6月至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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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5年度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监督执法抽查 |
学校和托幼机构卫生监督执法抽查 |
市卫健委组织发起市级抽查,各县(区)级 自行发起县级抽查 |
市、县( 区)级卫生健康部门 |
全县学校及托幼机构 |
2025年6月至11月 |
纳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联合市场监管、教体局等部门开展。 |
5 |
2025年度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监督抽查 |
对医疗机构、中医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抽查 |
市卫健委组织发起市级抽查,各县(区)级自行发起县级抽查 |
市、县( 区)级卫生健康部门 |
全县医疗卫生机构 |
2025年6月 至 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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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2025年度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执法抽查 |
消毒产品及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资质、生产条件、生产过程、使用原材料卫生质量、消毒产品和物料仓储条件,消毒产品从业人员配备和管理情况,消毒产品卫生质量等 |
市卫健委组织发起市级抽查,各县(区)级自行发起县级抽查 |
市、县( 区)级卫生健康部门 |
全县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
2025年6月至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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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2025年度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监督执法抽查 |
对医疗机构预防接种管理、传染病疫情报告、传染病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处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监督抽查 |
市卫健委组织发起市级抽查,各县(区)级自行发起县级抽查 |
市、县( 区)级卫生健康部门 |
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 |
2025年6月至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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