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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行政处罚-法人8.4-8.8

发表时间:2025-08-08 11:05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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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类别2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期限 权责事项名称
泗县米珞理发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324MA8Q75H72L 苌建 泗卫公罚(2025)15号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进行卫生检测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进行卫生检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罚款 警告 罚款;警告 0.05 2025-08-07 2099-12-31 三年 行政处罚
泗县梦婷美容美甲店 个体工商户 92341324MA8Q4E2N65 卢梦梦 泗卫公罚(2025)17号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季某、时某等2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进行卫生检测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季某、时某等2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进行卫生检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第三十八条 罚款 警告 罚款;警告 0.1 2025-08-05 2099-12-31 三年 行政处罚
泗县张琪美容店(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 92341324MADNUWE52C 张琪 泗卫公罚(2025)16号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刘某慧、张某、于某莹、时某妹等4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刘某慧、张某、于某莹、时某妹等4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罚款 警告 罚款;警告 0.1 2025-08-05 2099-12-31 三年 行政处罚
泗县美之岚养生馆 个体工商户 92341324MA8NP6UW8K 李海凤 泗卫公罚(2025)19号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进行卫生检测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进行卫生检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罚款 警告 罚款;警告 0.05 2025-08-04 2099-12-31 三年 行政处罚
泗县金润发生活购物超市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324MA2NLU2G12 金冠芳 泗卫公罚(2025)18号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进行卫生检测 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进行卫生检测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罚款 警告 罚款;警告 0.05 2025-08-04 2099-12-31 三年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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