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泗县审计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及说明
宿州市泗县审计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及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关于印发泗县审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泗政办〔2011〕13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对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县政府提交年度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乡镇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未全部使用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者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
5、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县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国有资本占企业、金融机构资本(股本)总额的比例在50%以下,但国有资本投资主体拥有实际控制权的。
6、县政府部门和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的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上级审计部门授权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审计事项。
(五)按规定对县乡科级党政领导干部以及依法属于县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安徽省泗县审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厅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泗县经济责任审计局决算。
纳入安徽省泗县审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安徽省泗县审计局本级 |
2 |
安徽省泗县经济责任审计局 |
三、安徽省泗县审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总计306.76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306.76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2.53万元和76.84万元,分别增长25.60%和33.42%,主要原因:参加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上级审计机关拨入审计项目经费。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05.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5.22万元,占93.45%;其他收入20万元,占6.55%。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82.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70万元,占100%。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86.76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286.76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6.66万元,增长24.62%,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增加工资和聘用投资审计人员工资。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3.2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5.27%。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3.11万元,增长18.7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工资。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1.36万元,支出决算为27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4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工资;二是参加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上级审计机关拨入审计项目经费。其中基本支出273.2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2015年度决算273.21万元,比2014年增加54.92万元,增长32.84%,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增加工资;二是参加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其中:“行政运行”决算195.5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发放、办公经费及审计项目支出。“审计业务”决算72.4万元,主要用于审计项目支出。“信息化建设”决算3万元,主要用于信息网络建设方面的支出。“ 事业运行”决算2.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3.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8.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1.24万元、津贴补贴48.35万元、奖金2.2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6.07万元、绩效工资0.9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6.76万元、退休费32.76万元;公用经费94.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77万元、水费0.04万元、电费2.25万元、邮电费0.40万元、取暖费0.08万元、差旅费67.45万元、培训费0.76万元、公务接待费8.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78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6万元。
(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5年度安徽省泗县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94.8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度泗县审计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安徽省泗县审计局共有车辆2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度泗县审计局没有开展此项工作。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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