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审计局关于泗县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一、今年审计整改工作的开展情况
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泗县2017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既充分肯定了工作成绩,又实事求是地指出了今后需要改进和努力的方向,对此县政府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县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的通知》精神,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县政府高度重视,王法立县长亲自主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严肃对待审计指出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对账销号,限时办结,坚决把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好;分管县领导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加大审计整改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具体落实相关部门及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县人大财经委工委也加强对审计整改的监督力度,多次听取部门单位整改情况汇报,并深入现场督促和指导专项资金审计整改落实。在县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经过各责任部门、责任单位的共同努力,今年的审计整改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8年10月底,上缴国库资金36523.45万元,调整账目归还资金原渠道43.01万元,向县纪委监委移送扶贫、保障房以及社保领域审计发现问题案件线索8起,追缴违规资金124.09万元,追责问责处理处罚相关责任人36名。审计促进政府和相关单位出台政策制度和管理办法10个,做到整改一次,提升一次。
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收支管理方面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应缴未缴财政收入15841万元问题。县财政局今年年初所有未入库资金已全部入库,查摆问题原因:一是因为要保证年底人行和财政年终结算顺利结账,每年12月25日以后停止各项收入入库;二是有的收入已缴专户,但未确认到单位,导致没有及时入库。对此问题已经整改到位。
2、坐收坐支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问题。刘圩镇政府已将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7万元缴入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3、未及时清理待查收入问题。县财政局安排非税收入管理局认真整改,经非税局多次催促相关单位及时确认,已上缴国库非税收入2212万元。县财政局也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非税收入收缴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泗财非税〔2018〕4号),对于结算账户中待结算资金超过一年仍无执收单位确认的,由县财政部门直接划缴国库,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待解户的管理。
4、违规将财政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问题。县财政局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严禁违规将财政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并虚列支出,或将财政资金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进一步加强预算资金的管理,严禁将预算资金转入预算单位往来专户,已经发现全额没收。
5、 部分已下达预算指标未及时支付问题。此问题产生原因是项目实施进度较慢导致。为规范和加强县级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县财政局已草拟《泗县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报县政府审核批准后印发。
6、近两年节能环保预算低于2015年预算安排问题。县财政局表示,随着我县环保治理、水源地保护和农村环境整治力度的不断加强,2018年我县实际投入畜禽养殖治理、水源地保护、黑水沟等项目近1亿元,县批追加环保支出4870多万元,实际拨付节能环保经费是逐年大幅增加的,今后将更加科学的安排预算,为改善我县环境提供财力保障。
(二)关于社保资金收支管理方面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部分死亡人员和退休人员违规享受社会保障待遇问题,已移送县纪委监委调查处理,目前对于死亡人员171人社保待遇已全部停发,追回违规领取资金242,297元。11人重复领取已查实,追回多领资金53920元,其余5人重复领取正在调查处理中,下一步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案件最终结果将反馈泗县审计局。
(三)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方面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1、挤占挪用专项资金43.01万元问题。大庄镇政府、黄圩镇政府积极整改,及时进行了调整账目处理,对于挤占挪用资金已全部归还原资金渠道。
2、专项资金结余较大,没有充分发挥效益问题。县农委积极拿出整改措施,报经县政府同意,已将结余资金分两次调整用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拨付各乡镇818.64万元。县三革办加强调度,督促各乡镇加快项目实施,完善报帐手续,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截至目前,旱厕改造资金累计支出1324.5万元,支付率94.21%。
3、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未办理征地审批手续问题。县水利局积极整改,正在联系县国土部门申请办证,资料已经上报县国土局,国土部门对用地面积进行了现场测绘,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4、部分国有资产闲置问题。对此问题,县政府出台了《泗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有关部门单位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
5、旱厕改造项目质量不高,资金使用效益低下问题。针对此问题,县三革办组织力量,对2017年以来实施的农村改厕工程,包括建成和在建厕所进行逐户排查、逐户登记、对农户厕所使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抓紧进行针对性整改。全县排查存在问题共计6109户,目前已整改5604户。
(四)扶贫领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2017年扶贫资金审计发现问题,县委、县政府已召开专题会议,责成相关单位认真整改。清退了有房有车享受贫困政策18户;清理扶贫信息库死亡人员继续享受政策91户;清理村干部和财政供养人员享受扶贫政策人16户;清理非贫困户和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人员享受小额贷款扶贫政策的16户,清退不符合政策贷款85万元。审计移送纪委监委6起案件线索,处理处罚了相关责任人34名,其中:约谈和问责3人,诫勉谈话6人,通报批评16人,党内警告1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开除党籍2人,开除公职2人,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1人。
(五)保障房领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县房管局及相关单位已做出认真整改,清退和处理不符合保障房条件13户,取消6户不符合条件享受廉租房补贴住户,对于不符合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条件3户,涉及补贴资金8442元以及7户重复申领的2018年上半年租赁补贴10248元已全部收缴。对于部分保障房急需维修问题,县委、县政府已经召开会议,房管局等部门已拿出整改方案,制定维修维护措施,对老旧的保障房小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逐步维修存在问题的房屋,努力给广大保障房住户提供一个舒适的居住环境。
(六)省市上下联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余额未及时缴存财政专户问题。县人社局已于9月6日将收入户6410.45万元全部转入财政专户。
2、死亡人员未及时进行信息处理问题。已形成案件移送县人社部门调查处理。目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人员参保未注销280人,已注销82人,198人正在办理注销;享受养老保险已死亡未办理注销336人,已注销239人,97人正在办理;对于已死亡多发养老金,目前已追回14475元,还在进一步追缴中。
3、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不良率过大问题。县担保公司正在积极催收,2018年7月收回泗县金固达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过桥资金40万元。对泗县国人米业有限公司使用过桥资金140万元,经多次催要尚未收回,县担保公司于2018年6月起诉至县人民法院并申请财产保全,依法追偿。对泗县海天光伏玻璃有限公司使用过桥资金310万元,由于企业法人失联,县担保公司依法申请法院查封其资产,待依法盘活资产后回收不良过桥资金。
4、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项目,个别企业申报不实问题。县农委根据企业贷款贴息项目资金实际发生情况,采取措施扣减相应补助资金,据实拨付贴息资金,审计期间已整改完毕。
三、部分问题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后续措施
从整改情况看,尚有少部分问题未得到全面纠正,原因比较复杂,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对于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支出户等存款未按规定执行优惠利率139.33万元问题
县人社局积极与县农商行、农行等相关银行协商,多次要求其按规定的优惠利率计息。但截至目前,未取得整改效果。下一步审计机关将协调县人社局将此问题形成案件线索,移送至县纪检和检察机关做进一步查处。
(二)土地出让金没有足额缴纳问题
县国土资源局积极组织力量,加大追缴力度,截至2018年10月8日,已追缴土地出让金12020万元,余下欠款30480万元主要集中在朱桥地块(SX2017-43#、5#、6#地块)。由于该地块成交价较高,容积规划过高,设计方案达不到上限,其他股东撤资,导致资金短缺,加之个别地块至今未拆除到位,建设工程受影响,从而导致土地出让金无法按期缴纳。县国土局已多次向政府汇报并两次下达催缴函,同时将通过法律途径进一步追缴。
(三)对以往年度审计查出的遗留未整改问题——泗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2004-2009年借出项目资金1,142.9万元未收回问题
县财政局采取法律途径,已起诉至泗县人民法院,县法院民庭已受理此案(【2018】皖1324民初5983号),近日将开庭审理。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整改工作的跟踪督促力度,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再分析,确保整改到位。对已经整改的问题,我们将继续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和制度根源,促进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推动整改的制度化、长效化。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的指导和监督下,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更严的作风,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确保审计整改及政府各项工作都能够落到实处,为实现我县“全市争第一、全省争上游、全面达小康”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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