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03徐明高速泗县出入口连接线改建工程02标段阶段性审计报告
宿州市公路管理局泗县分局:
我局跟踪审计组对S303徐明高速泗县出入口连接线改建工程02标段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审计组审计工作得到宿州市公路管理局泗县分局等单位的配合。现对该项目竣工结算审核阶段性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S303徐明高速泗县出入口连接线改建工程02标段根据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S303徐明高速出入口连接线改建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宿发改工交〔2014〕204号),由宿州市公路管理局泗县分局实施,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合同价为186197577.01元,结算方式为固定单价合同。合同工期540天,实际工期498天,该工程开工时间为2017年3月3日,竣工时间为2018年7月27日。设计单位为安徽宏泰交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审计实施情况
本次审计采用送达审计的方式,审计的范围是该工程价款结算情况,包括合同内工程施工内容、工程变更与签证。
本次审计内容重点是审核并计算实际完成工程量;单价的组成是否正确;费率套取是否正确等情况;变更资料的完整性、合理性、合法性进行审计;与该工程有关其他事项。
本次审计方法主要有全面审查法、标准图审查法、分组计算审查法、对比审查法、计算机辅助审查法、重点抽查审计法、实地勘测法等。
(一)现场勘查记录情况
审计组于2019年3月10-15日对S303徐明高速泗县出入口连接线改建工程02标段工程进行了现场勘查,通过现场量测,拍照取证,得出工程现场勘查记录情况。
(二)合同完成情况
S303徐明高速泗县出入口连接线改建工程02标段全长11.156km。02标段起于G104与S303交叉口(起始桩号K2+044),止于徐明高速西(终点桩号K13+200),路段全长11.156KM,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包含路基、路面、桥梁、涵洞、排水及交安设施等内容。合同约定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梁、涵洞、排水及交安设施等。该工程于2018年9月8日由建设单位宿州市公路管理局泗县分局组织设计单位安徽宏泰交通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省高等级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四方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三、阶段性审计结果
(一)审核情况
该项目送审金额233787769.4元,审定金额202909326.35元,审减金额30878443.05元,审减率为13.2%。
(二)审核依据
1、《安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泗县政府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管理意见(暂行)的通知》(泗政〔2013〕30号);
2、施工合同、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工程决算书、现场勘查记录单等有关工程经济技术类文件;
3、宿州市标准定额站发布的工程造价管理《简讯 》结合当时当地市场价格。
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
1、清理现场报审209110.8m2,实际为208285 m2,多计825.8 m2;
2、砍伐树木报审3031棵,实际为2787棵,多计244棵;
3、挖除树根报审3031棵,实际为2787棵,多计244棵;
4、路基掺灰处理(3%石灰和5%石灰)报审404704 m3,实际为381505.34 m3,多计23198.66 m3;
5、市政排水DN400报审5135m,实际为4575.76m,多计559.24m;
6、市政排水雨水口报审980座,实际为976座,多计4座;
7、锥坡踏步报审2.55 m3,现场未实施;
8、10%石灰土报审57 m3,实际为53.58 m3,多计3.42 m3;
9、18cm厚水稳基层报审782838.92 m2,实际574584.3 m2,多计208254.62 m2;
10、下基层调平层报审17044.38 m3,现场未实施;
11、路肩回填土报审2977 m3,实际2956.12 m3,多计20.88 m3;
12、SS级防撞护栏(一般段)报审9790m,实际为9447m,多计343m;
13、路侧波形梁护栏(Gr-A-4E)报审10550.7m,实际为10483.5m,多计67.2m;
14、单柱式交通标志(○80cm)报审4个,实际为3个,多计1个;
15、单柱式交通标志(△90cm+△90cm)报审为24个,实际为22个,多计2个;
16、单柱式交通标志(八边形60cm+○60cm)报审为28个,实际为16个,多计12个;
17、单悬臂式交通标志(400cm×300cm+△90cm)报审为6个,实际为5个,多计1个;
18、道口标柱报审为480个,实际为234个,多计246个;
19、组合式防撞桶报审为6个,现场未实施;
20、交通标线(热熔反光型)报审为10428.03 m2,实际为9251.53 m2,多计1176.5 m2;
21、交通标线(树脂防滑型)报审为10312.8 m2,实际为8880.34 m2,多计1432.46 m2;
22、铝背基反光膜报审为506.62 m2,实际为323.84 m2,多计182.78 m2;
23、电子警察(700万高清摄像机)室外防护罩(含开关电源和万向节)报审为4套,现场未实施;
24、电子警察(300万高清摄像机)室外防护罩(含开关电源和万向节)报审为4套,现场未实施;
25、监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区域符号标志板)报审为4块,现场未实施;
26、监控(后台中心机柜)报审为4块,现场未实施;
27、十芯电缆线报审为2820m,实际为2425.2m,多计394.8m;
28、五芯电缆线报审为2740m,实际为2345.4m,多计394.6m;;
29、电源防雷器报审为2对,现场未实施;;
30、PE管(DE75*6)报审为1128m,实际为451.2m,多计676.8m;
31、过路钢管(G100)报审为282m,实际为112.8m,多计169.2m;
32、接线手井(含井盖)报审为28个,现场未实施;;
33、接线手井部分挖沟槽土方报审为192.9m3,实际为62.5m3,多计130.4m3;
34、接线手井部分填方报审173.6m3,实际为62.5 m3,多计111.1 m3;
35、接线手井部分余方弃置报审19.3m3,现场未实施;
36、12米单杆单挑路灯(120WLED路灯、含太阳能板、基础、接地及电器附件)报审为406套,实际为383套,多计23套;
上述问题违反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十一条“工程价款结算应按合同约定办理……”的规定。
根据《安徽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第二十条“建设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在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中多计工程价款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据实调整。”的规定,上述多计工程价款30878443.05元,应从该工程送审价款中予以扣除。
五、审计建议
该工程雨水检查口、路侧波形梁护栏、防撞护栏、交通标志标牌送审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不一致。建议建设单位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按图施工,对送审工程竣工结算书进行审核,审核后送审避免出现高估冒算现象。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的方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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