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泗县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泗县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县政府已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现将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及时召开县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等,布置审计整改工作。县审计局建立责任清晰、任务明确、时限精准的整改任务清单,跟踪督促整改工作;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揭示问题,按照工作职责认真落实整改任务,推动审计整改取得扎实成效。截至11月底,立行立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分阶段整改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共汇缴资金7064.76万元,追回违规资金1460万元,制定完善相关制度3个。
二、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县级财政预算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于预算编制不完整或调整较大问题,县财政局印发《关于持续零基预算改革做好2026年县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指导部门合理填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2025年已将世行贷款利息纳入政府预算。同时,开展业务培训,提高预算单位科学编制部门预算水平;加强预算调剂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中项目调剂审批手续,避免随意调剂预算项目。
2.预算执行方面
⑴对于未及时汇缴非税收入8395.26万元问题,10月份前已汇缴7064.76万元,剩余1330.5万元待处理款项将根据《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对超过一年仍无执收单位确认的资金直接划缴国库。
⑵对于改变预算资金用途1365.66万元问题,2025年9月份,县财政局召开各镇、街道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会,针对专项资金管理提出具体要求,严禁在今后支出中改变专项资金用途。同时,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⑶对于重复领取补贴5.69万元问题,重复领取资金已全部追回并上缴国库。
⑷对于财政资金损失或存在损失风险问题。一是校企合作效益不佳问题,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企业停止收取代收费用,由学校依规收取后缴至财政专户。二是少数项目控制价编制错误问题,涉及的学校已将多计的食堂改造项目工程款7.35万元追回并上缴财政。三是部分工程未按图施工问题,相关镇已对建设项目进行重新审计,已追回核减资金3.9万元。
⑸对于“过紧日子”要求落实不到位问题。县大督查办牵头,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联合开展落实过紧日子专项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督促单位整改。同时,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时,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控“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预算安排只减不增。
3.财政管理方面
⑴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资产基础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的意见》,明确单位职责,指导部门做细做实资产系统数据。2025年8月份,对全县预算单位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人员资产管理水平。相关单位及时清查2015年前取得资产,及时处置报废及报损资产。截至目前,已处置资产1030条,资产原值458万元。对于25家单位资产登记数量少于采购数量问题,已进行资产信息拆分、补录和更正。
⑵对于项目绩效评价不客观问题,财政局开展绩效管理业务培训,提高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规范绩效评价工作流程。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对于实体账户清理不及时,资金闲置问题,相关单位已对实体账户进行注销,并将闲置资金转入县非税账户。
2.对于罚没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安排专人持续对接,协调清退三处房屋。
3.对于特色种养到户奖补发放不精准或管理不到位问题,业务主管部门联合镇、街道查明补贴重复原因,理清数据,并追回多发放补贴。
4.对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不精准问题。主管部门根据反馈结果已追回多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并举一反三,对二次筛查发现的多发补贴资金进行追回。
(三)罚没收入收缴管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对于处罚决定执行不到位问题,相关单位召开专门会议,下达催缴告知书推动处罚决定的执行。
2.对于扣押、罚没物品管理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已在协同办案系统内进行了入库、出库、销毁等登记。印发执法工作制度,规范扣押、罚没物品管理处理工作流程。同时,开展执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将卷宗评查、罚没物品管理纳入整顿范围。
(四)重点项目(资金)专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两新”资金专项审计方面
针对参与家电“焕新”活动商户资格审核不严谨问题,主管部门制定《关于规范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书》,联合市、县相关部门对参与活动的商户进行合规性审核。
2.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审计方面
⑴合同履约监管方面。一是对于企业未按合同约定供货问题,主管部门已追回5家供货商未按合同约定品牌供货多赚取的差价36.97万元,并将涉事企业列入食材供应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与本地教育系统食材供应投标。二是对于超市场价采购蔬菜问题,主管部门追回超市场价采购蔬菜款2.79 万元,并约谈学校相关管理人员,要求学校加强对供货企业食材验收履约的监管,加强食材价格监测。三是对于中标公司毛利率较高问题,主管部门在新的招标活动中,抽取专家参加招标询价工作,加强采购成本核算,制定营养餐食材采购询价方案,组织开展每周询价工作,确保营养餐食材采购的经济性与合理性。
⑵食材管理方面。一是针对食用油出库不实、盘盈食材问题,主管部门指导学校测算每周用油量上限,确认用量合理后采购。同时,约谈相关学校负责人,明确食材出入库流程、台账登记规范及定期盘点要求。目前,相关学校已完善食材出入库台账管理制度,并安排专人及时记录每日食材出库的品种、数量等信息。二是针对各学校收费同价,但提供的早晚餐菜价、菜品、数量、质量不一致问题,主管部门已制定多种营养均衡的健康食谱并下发至各个学校,对荤素菜种类、份量做出明确要求。同时,汇总分析全县早晚餐食谱及价格,根据市场调研结果及成本,明确早、晚餐价格区间。
⑶招标管理方面。一是对于设置不合理的评审因素,限制或排斥投标人问题,主管部门成立招标采购领导小组,进一步规范营养餐及辅材采购工作,并在2025年秋季学期新招标项目中取消不合理评审因素,明确表示“不得将特定区域/行业奖项、本地仓储要求作为加分条件”。二是对于中标单位不符合招标条件要求、未按规定进场交易问题,涉及的两所学校均已终止与相关企业的合作关系。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食堂营养餐食品及辅材由主管部门统一公开招标采购。
3.政府购买服务专项审计方面
⑴对于少数项目管理不规范,造成损失或存在损失风险问题,主管部门已追回多支付费用;加强对项目考核,对考核未达标的事项按照合同进行扣分、扣款;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工程量进行核查,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两个项目进行结算审计。
⑵对于个别食堂缺乏监管导致部分商品价格偏高问题,主管部门约谈食堂负责人,责成食堂对售价过高的商品进行了降价或下架处理,同时,制订定期检查和考核办法,对价格进行监管。
⑶对于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未以价格作为主要考虑因素问题,财政局对相关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下达《工作提醒单》,要求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相应提高价格分值。
⑷对于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未公开问题,县财政局已于2025年7月份,在县政府网站公开《泗县镇(街道、开发区)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截至11月底,报告反映的问题,基本得到有效整改。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持续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对分阶段整改的问题,加强跟踪督办,督促责任单位严格按时限抓好整改,推动问题尽快整改到位。同时,深挖问题根源,突出建章立制,努力实现整改一个事项、避免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以整改成效推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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