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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税务局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补办出口退(免)税证明

发表时间:2019-12-02 10:38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泗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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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清单名称
出口退(免)税
目录子项名称
出口 退(免)税 证明办理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基本编码
341030031004
服务对象
法人
实施编码
11341324003203647E434103003100412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办理深度
四级(全网通办)
网上办理形式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到现场次数
0次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泗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税务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
所属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泗县税务局
所属区划
泗县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泗县税务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县级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委托部门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行使内容
是否属于联办件
是否有联办机构
联办机构
是否有权限划分
划分标准
是否属于上报件
下沉办理
通办范围
全省,全市,全县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阶段性办理
办理时间段
是否有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是否支持预约
预约渠道
预约电话(0557-7022147)、预约地点(泗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税务窗口)、预约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
是否有数量限制
数量限制说明
数量限制依据
是否进驻大厅
材料收取形式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领取方式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监督方式
0557-7019709
咨询方式
0551-12366
审查标准
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
年审年检
设定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24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第 12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第 65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 年第 29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89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启运港退(免)税管理办法(2018 年 12 月 28 日修订)>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 年第 66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1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48号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广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工作的公告》(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