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职能介绍:
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依法对本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并承担环境安全的保障任务;负责排污申报登记和注册年审及汇总上报工作,并依法对排污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执行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依法对本辖区内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未执行“三同时”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提出建设项目环境监察报告,并参与验收;依法对本辖区内限期治理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未按时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提出限期治理项目环境监察报告并参与验收;依法对本辖区内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正常运转的设施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进行处理;负责对流域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并参与处理;负责接受群众对环境污染的投诉和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并按规定进行查处或转办;负责对本辖区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进行调查并处理;负责自然生态保护执法;负责农业生态环境执法;负责拟定全县环境执法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环境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执法工作经验;承担主管或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配合做好办理人大、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
办公地址:泗县泗涂产业园5号楼A座
负 责 人:张鹏程(大队长)
联系电话:7028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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