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 > 行政权力运行 > 行政权力运行结果 > 行政许可
阅读人次:  
【字体:

关于宿州优壳美品家具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0万平方米木饰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发表时间:2020-05-28 09:17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宿州优壳美品家具有限公司建设年产10万平方米木饰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泗县生态环境分局审批股。   联系电话:0557-7090757         泗县环城西路9

项目名称:建设年产10万平方米木饰面项目建设地点: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经济开发区泗涂现代产业园机械电子产业园二期

建设单位:宿州优壳美品家具有限公司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师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目地点位于安徽省宿州市泗县草沟镇工业园区,租赁泗县草沟镇工业园区1-3号厂房,建筑面积5400m2,购置开料锯、平面刨、推台锯、砂光机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10万平方米木饰面规模。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58万元,占投资总额的5.8%

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①木工废气

木工加工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通过一根15m高的1#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②压板、封边、产生的VOCs和喷漆产生的VOCs和漆雾

压板、封边、产生的VOCs通过集气罩收集,经过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2#排气筒排放;喷漆产生的VOCs和漆雾通过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2#排气筒排放。满足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清掏外运,不外排,对地表水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等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70-85dB(A)。通过采购低噪声设备,产噪设备全部安装在厂房或车间内,设备做减振基础等措施,从源头、传播等环节进行了噪声的防治,经过采取相应措施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边角料、除尘器粉尘、白乳胶、热熔胶废弃包装物、废漆桶以及废活性炭。职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废边角料和除尘器粉尘统一收集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综合利用;废漆桶和废活性炭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综上所述,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后在泗县政府网站环保局信息公开上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相关部门意见: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泗发改备案【201967号文备案

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