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保护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
第一部分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并监督执行环境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县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参与制定全县主体功能区划。
(二)责任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乡镇政府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承担落实国家、省和市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法并监督实施;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县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和市级环境保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按规定承担开发建设区域规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有关审查审批工作。
(六)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承担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管理相关工作。
(八)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九)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测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县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县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十)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包括:泗县生态环境分局本级决算和局所属事业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编制范围一致。
纳入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单位共2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 |
2 |
泗县环境监测站 |
第二部分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由以下7张表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413.15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413.15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8年995.34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17.81万元,增长41.9%,主要原因:一是污染防治项目增加203.41万元,增长68.4%。二是环境监测项目增加202.23万元,增长77.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1413.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9.00万元,占94.6%;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4.15万元,占5.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141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6.15万元,占79.0%;项目支出297.00万元,占21.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39.00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339.00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43.66万元,增长35.9%,主要原因:一是污染防治项目增加203.41万元,增长68.4%。二是环境监测项目增加140.25万元,增长53.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9.00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4.7%。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3.66万元,增长35.9%。主要原因:一是污染防治项目增加203.41万元,增长68.4%。二是环境监测项目增加140.25万元,增长53.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9.0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4.7%。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43.66万元,35.9%。主要原因:一是污染防治项目支出增加203.41万元,增长68.4%。二是环境监测项目支出增加140.25万元,增长53.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9.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1335.95万元,占99.8%;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3.05万元,占0.2%。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50.98万元,支出决算为1339.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一是污染防治项目支出增加203.41万元,增长68.4%。二是环境监测项目支出增加140.25万元,增长53.4%。具体情况如下:
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6.21万元,支出决算为685.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补发2017年一次性奖励工资,二是加强环保监督检查行政运行成本增加。
2.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90.9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乡镇环境整治费用增加。
3.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7.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追加水体项目,年初无预算。
4. 节能环保支出(类)节能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年初预算为315.00万元,支出决算为26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调整使用。
5.卫生与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73万元,支出决算为3.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调出减少医疗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0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县财政统一代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2.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5.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96.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保护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安徽省泗县生态环境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6.74万元,比2018年减少9.18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压缩办公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1.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7.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只列报车辆不为0的车型);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2019年未开展绩效自评及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重点绩效评价,因此无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邮箱:70242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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