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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与固废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发表时间:2020-09-24 16:10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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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924

地点:泗县生态环境分局会议室

内容: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与固废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主持人:赵辉

发布人:赵

附件:新闻发布会视频.rar

    泗县生态环境分局召开第二季度固废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泗县政府网、泗县政府微博、泗县发布、今日泗州、泗县电视台等媒体参加了此次发布会。副局长周艳军、土壤办负责人时国强回答了提问。


问: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即将于202091日起正式施行。请你给我们介绍一下新固废法亮点。

周艳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是生态环境保护的一个重要领域。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多次做出重要部署和指示批示,亲自谋划、亲自推动了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生活垃圾分类等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20204月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是依法推动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际行动,是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在固体废物领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结出的一枚硕果。新固废法有6大工作亮点:  

一是坚持思想引领。

修订后的固废法充分体现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深邃内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首次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写入立法目标,明确提出国家推行绿色发展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民生福祉”,以立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生活垃圾污染等环境民生问题。坚持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突出严惩重罚,让固废法成为一部长牙齿的法律。

二是明确法律原则。

坚持科学立法,坚持污染担责原则,明确指出“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义务主体,严格界定各义务主体的法律责任。坚持全过程管理原则,通过强化过程监管和信息化监控的要求,更加突出的体现了全过程管理思想,进一步将全过程管理原则由原来的危险废物领域扩张至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等领域。

三是压实各方责任。

强化地方政府治理责任和监管责任,明确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联防联控、规划引导等制度,推动固体废物末端处置能力建设。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前提下,界定各有关部门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部门责任,推动形成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良好格局。

四是呼应人民期盼。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依靠人民,一切为了人民,重点解决最关注最迫切的环境民生问题。确立生活垃圾分类的原则,明确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统筹城乡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为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提供法治保障。针对过度包装、塑料污染治理等一直以来未能得到真正解决的“硬骨头”问题,敢于动真碰硬,界定责任部门,明确企业义务,引导社会共治。对重大传染病疫情期间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角度出发,增加医疗废物收集、运输和处置的专门规定。

五是健全保障机制。

增加保障措施一章,从政策、经济、技术等方面全方位保障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加大各级财政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投入,发展绿色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项目的信贷投放,明确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应当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将涉固体废物单位相关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全国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平台,推进固体废物收集、转移、处置等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

六是严格法律责任。

对违法行为实行严惩重罚。大幅提高固体废物违法行为的罚款额度,对违反规定排放固体废物、受到处罚后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强化处罚到人,对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实施双罚制,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进一步提高固体废物违法行为环境执法的可操作性,由“结果罚”转向“行为罚”。统筹固体废物违法行为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强化三种责任之间的有效衔接。

问:近段时间我县部分乡镇出现固体废物非法异地转移倾倒,对我县土壤污染管控带来一定安全隐患,具体情况请给大家介绍一下。

时国强:2020年初以来,发生在我县的跨省倾倒固废和倾倒危废案件共8起,其中涉嫌环境犯罪2起,案件线索已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县生态环境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责令相关责任人清理非法填埋的固体废物三处,并消除污染安全隐患。对8名涉案人员实施了行政处罚,县公安局依法对5名涉案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相关案件和具体案情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下一步,县生态环境分局将结合我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百日攻坚战”工作部署,按照《宿州市关于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要求,加强部门协作和司法衔接,对非法倾倒涉危固体废物的行为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杜绝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行为,打好我县净土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