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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发表时间:2021-01-17 16:17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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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县生态环境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和在合肥主持召开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紧紧围绕环保督察反馈和交办问题,强化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在服务发展和保障民生上加压发力,主动作为,使生态环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和水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全县环境质量保持基本稳定。

    一、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完成情况

     (一)空气环境质量。市下达我县2020年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48ug/ m3以下。截止20201123日,我县PM2.5平均浓度为43.7 ug/ m32019年同期(49.4 ug/ m3)降低5.7ug/ m3空气优良天数260天,优良天数比例79.2%,同期相比增长32.6%。综合大气指标全市县级排名第二。

(二)水环境质量。

1.国控出境考核断面(3个)。新濉河大屈1-11月水质均值Ⅳ类(执行标准Ⅳ类);新汴河团结闸1-11月水质均值Ⅲ类(执行标准Ⅳ类);沱河关咀1-11月水质均值Ⅲ类(执行标准Ⅲ类)

2.省控出境考核断面(1个)。石梁河王庄西1-11月水质均值Ⅳ类(执行标准Ⅴ类)。

3.纳入市生态补偿断面(5个)。分别是沱河关咀(县界:水质目标Ⅲ类)、唐河樊集(县界:水质目标Ⅲ类)、新汴河团结闸(国家考核、省界:水质目标Ⅳ类)、新濉河大屈(国家考核、省界:水质目标Ⅳ类)、石梁河王庄西(省考核、市界:水质目标Ⅴ类)。2019年度共获得生态补偿金为1450万元,今年1-6月份我县共获得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1100万元。

4.“十四五”新增国考断面3个。“十四五”期间,我县新增国考断面3个。老濉河泗县1-11月份水质为Ⅲ类;石梁河王庄西由省考断面调整为国考断面;唐河泗县1-11月份水质为Ⅲ类。国家今年对“十四五”新增国考断面水质调查监测,从20211月起纳入国家考核,具体水质目标暂未定。

    (三)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1个)。1-11月份,新汴河水源地水质为Ⅲ类,农村饮用水水源地(15个)地下水水质为Ⅲ类,达标率100%。2020年下半年新增的14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正在补测中,将在11月底公布监测数据。

    (四)城市声环境质量(3个)。声值均低于限值,达标率同期相比增长26%。

    二、2020年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为确保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按照《中共泗县县委 泗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文件的总体目标要求,我局制定《2020年全县生态环境工作要点》《泗县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2020年度泗县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等文件,进一步明确2020年生态环境目标和任务。

(一)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履行好部门疫情防控责任,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各环节、医院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监管。我局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同时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及时提供服务。

1.对全县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实施严格监管。我局及时启动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预案》,组织环境监察人员每天对我县各级医疗机构、定点隔离点,特别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定点医院县中医院和发热门诊定点医院屏山卫生院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和指导,要求各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测设备确保正常运行,加强消毒设备运行,增加出水检验频次,确保病毒杀灭于污水站排放终端。

2.对全县医疗固废和生活固废的处置机构加强监管。按照疫情期间医疗固废处置规范,指导全县各医疗机构完善清运记录及台账,严格规范医疗固废周转等用具使用,强化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加强作业区域安全管控,减少感染风险,确保医疗废物每天及时由第三方处置单位组织清运,做到“日产日清”。组织执法人员每天对我县垃圾发电厂和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情况进行督察巡查,确保企业按照环保规范及时处理生活垃圾,达标排放各类污染物,合理处置在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确保不发生次生污染事故。

3.加强疫情期间饮用水源地巡查和重点单位应急监测工作。为保障我县城市居民饮水安全,我局组织巡河专班对新汴河饮用水源地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查,共查处非法进入保护区人员43起、查扣渔船5条、制止垂钓61起、修复围网128处、清理河道内地笼500多条、丝网11个、查处推乌龙(螺丝)57起。对我县医院、工业污水处理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末梢水进行每日取样监测,按要求增加了大肠杆菌等监测项目,防止废水处理不达标造成“粪口传播”。坚持做好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及时发布空气、水尤其是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医废处置等工作动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二)聚焦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紧盯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中央及省生态环保督察指出的问题,扎实推动“23+N”和省环委办交办 “N”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实施定期调度、重点督导,成熟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

1.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和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截止1123日,2017年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县信访件24件,已全部整改销号;2017年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反馈突出环境问题22项,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销号18项,其余4项为全市共性问题,待与市级一并销号;2018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交办我县信访件33件,已全部整改销号;2018年安徽省第一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县信访件114件,已全部整改销号;2018年安徽省第一环保督察组反馈2个方面30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27项;未完成整改3项,分别为: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任务、市政管网雨污分流、农村环境整治“三大革命”任务。全市四县一区都存在此类问题未销号。石龙湖水质不达标和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市级已开展验收,待反馈。

2. 2019年“23+N”我县环境突出问题。即“大路口天京食品厂污染问题”,完成整改销号。

3.省环委办交办第五批“N”类问题。20206月省环委办交办宿州市第五批“N”类35个问题清单中,涉及我县4个问题。其中泗县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内违规从事水产养殖、草沟镇鹏鹞生物科技公司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项目未批先建、小余沟黑臭水体问题已完成整改销号。泗县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问题已申请销号,整改进展符合序时进度要求。

(三)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按照《泗县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总体要求,重点推进燃煤锅炉超低排放和特别排放限值改造、工业炉窑综合整治、VOCs 深度治理等重点工作。狠抓工业企业,特别是重点排污单位稳定达标排放。组织大气督查专班,开展夜间专项检查,严格落实“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的“五控”措施,扎实开展道路施工扬尘、建筑施工扬尘等10个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重污染天气应对和综禁等工作。由生态环境、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组成的大气督查组共查处群众来电投诉的石子加工厂12家,非法销售黄沙、石子22家;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专项检查,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抽调280余人次精干力量,对禁燃区开展3次专项检查;针对建筑扬尘污染立案17起,全县在建项目46个,均配备了扬尘管控设施,41家完成在线监测和远程视频监控联网;规范渣土运输车辆,全县179台渣土车全部升级为新型智能环保车辆;禁燃区清理燃煤炉灶26台,折合散煤量消减90.8吨;城区餐饮店规范安装油烟净化装置825家,对未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5家单位进行立案处罚;完成全县27家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对未按要求安装油气回收装置的3家加油站点责令停业整改;排查“散乱污”企业2家,关停1家,整顿1家;7家砖瓦窑企业中,关闭3家,对保留的4家企业持续推进环保深度治理。开展大气帮扶督查工作,今年 8月份以来中央环保通过帮扶督察对189家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进行逐一排查,其中95家已关闭、长期停产,94家在产,反馈41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改

(四)着力打好碧水攻坚战。为确保水环境安全,我县围绕国省考断面及重点河流水质达标,制定出台《泗县沱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泗县石龙湖水质达标整改方案》,分流域、分河段进行综合治理。一是开展污染源排查。4月份我局分成10个组对石龙湖流域、唐沱河流域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污染源286个,县环委办及时向相关乡镇进行了交办并督促整改。二是开展流域驻点巡查。组织巡河专班对唐沱河、新汴河、新濉河等河流进行常态化巡查,驱离垂钓人员200余人次,驱离非法捕鱼船只40余艘,拆除渔网、地笼500余条,修复新汴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围网128处。三是积极推进河道清淤治理工程。沱湖流域草沟、丁湖、长沟3个乡镇积极开展清理中小沟行动,累计完成90余条中小沟清淤任务,完成土方90万方。四是实施唐沱河治理工程。对唐河进行河道综合整治。对支流支沟入河口的水质超过Ⅲ类以上的各支流支沟全部进行整治。在去年治理的基础上,2020年又投资3000余万元对唐河铁李渡口至南沱河段河道实施清淤。五是全面清理枯死菹草。完成沱湖流域主要河流及大中沟总长111千米枯死菹草清理工作,累计出动机械396台套,人力880余人,清理枯死菹草及绿苔1.6万余吨。六是完成流域调水补水连通工程。对沱湖流域内的樊吴大沟、汴沱大沟、索沟及其支沟,进行了清淤治理,目前调水补水连通顺畅,可有效改善沱湖水质。七是加强河湖 “四乱”现象整治。清理整治乱占25处、乱采(挖土)6处、乱堆32处、乱建5处,拆除渔网、地笼80余处。八是全面清理沿河、沟两岸农作物秸秆。对沿河两岸农作物秸秆做到全部离田,组织人员对抛洒、丢弃在河道、支沟支流岸边的秸秆进行清理,确保河沟水体不受污染。九是推进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建设运维。泗县16座乡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均达到设计规模的75%以上,完成建成区65.62公里污水管网建设及15公里管网清淤工程。北部8个乡镇政府驻地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已完成并通过验收;4座新建污水处理厂、4座扩容污水处理厂工程均已完成并通过环保验收。十是稳步推进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实施“引河入湖、破塘扩湖、环路护湖”等为重点的保护恢复和管理能力项目建设。十一是加强山芋打粉污染治理。按照《泗县2020年山芋打粉污染治理方案》,我县实行包保责任制,组建联合执法专班,开展山芋打粉污染治理工作。十二是加强联防联控和联合监测。全面落实生态补偿机制,定期与周边县市开展联合巡河、联合排查、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初步实现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同步治理。十三是科学合理管控涵闸。主汛期,我县严格按照蚌埠市、宿州市制定的《草沟闸控制调度运行办法》,科学合理调度涵闸,每次开闸前,我县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均通过函告、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提前告知下游五河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等部门,给下游留有充足时间做好应急准备。

    (五)开展净土持久战。严控重点土壤污染企业。按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控要求,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加强对产生固废的单位日常环境监管,实行动态更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向社会公布。对录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信息管理系统名单,要求每年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保证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安全。严查外地固废入境转移倾倒案7起,行政处罚9人,移送涉嫌倾倒危废案件2起,通过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起到了很好地震慑和警示作用。

(六)深入开展生态保护和示范创建。协调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评估优化和勘界定标,加快监管平台建设。开展全县生态状况 20152020 年变化遥感调查评估。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积极推进违法违规问题整改,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2019年遥感监测发现违法违规问题6处,其中1处位于五河县境内,我县5处违法违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稳步推进国家、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

    (七)打造生态环境智慧监管体系。进一步提高精准监管水平,深入推进“三个全覆盖”,督促重点排污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联网和验收;充分运用移动执法、卫星遥感、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实时监控;加强重点行业执法监测;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加快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建设的意见,以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为契机,开展生态环境“强素质、大练兵、树标杆、造铁军”活动,结合省级以上开发区及化工企业大排查、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执法检查、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固体废物排查整改、重点污染源等重点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要求,加大对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的环境监管力度。截止1123日,立案查处151家,其中查封扣押案件60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3件。

(八)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保障。按照《宿州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方案》要求,确保“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整顿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目前,完成排污许可登记571家,排污许可发证40家。

    (九)全面落实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我县制定印发了《泗县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午秋季综禁工作继续实行保证金制度。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群发手机短信、出动宣传车辆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重大意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午秋禁烧期间,全县共发放《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10万余份,张贴《关于做好2020年全县秸秆禁烧工作的通告》1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5000余条,群发手机短信6万余条,每日通报全县秸秆综禁工作进展情况。全县共抽调1094名县直单位工作人员进驻173个行政村(社区),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禁烧包保工作。加强督查督办,成立由县领导任组长的5个督查组和县六纪办、大督查办、农业农村、农机、住建和生态环境部门组成的16个督查小组,对全县禁烧工作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督查。202068,安徽省卫星遥感监测通报我县2处火点,分别为屏山镇屏西村、黑塔镇王武村。为严明工作纪律,我县对发生火点乡镇的县、镇、村三级包保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和处分,对违反禁烧工作纪律的严肃追责问责。

    (十)扎实推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做好企事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常态化管理工作。将我县省控、市控重点排污单位等32家企事业单位纳入我县环境应急管理体系。2020年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事业单位共15家,其中属一般风险等级12家,较大风险等级3家。按照环境应急物资“企业自储、统一调度”的原则,指导和佳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强英食品有限公司、林星板业等8家企业在网上建立了应急物资储备库,完成了物资网上入库和上报工作。

(十一)优化服务,强化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作用,严格把关,优化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间。加强与排污许可制衔接,主动加强与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沟通协调,在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法规内,不设企业准入的门槛,为企业的发展赢得先机。落实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和豁免部分项目环评手续办理工作。截至1123日,共审批5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网上备案281个。

    (十二)积极做好环境监测工作。

1.做好城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工作。县环境监测站每日发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城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6个主要项目: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PM10PM2.5;气象6个参数:风力、风向、气压、气温、湿度、能见度,合计12个指数)。上半年投资600多万元,增设省控空气自动站1个(泗县二中站点),乡镇市控空气自动站6个(大庄中学、屏山中学、长沟镇、草庙镇、大路口乡、泗县一中)现已安装调试完毕,7月份正式投入使用。

2.加强对县域地表水包含国、省控监测点位监测工作。每月开展对新汴河团结闸、新濉河大屈、唐沱河关咀、石梁河王庄西4个国省控断面,小流域水系石梁河、石龙湖、龙须沟、老濉河、北沱河、南沱河等12个考核断面,以及我县1个城市生活饮用水源地、城区备用水源地、15个乡镇农村饮用水源地开展定期不定期常规监测,共获得监测数据11120个。特别制定了针对石梁河石龙湖流域32个入河入湖沟渠断面水质监测方案,提供监测数据3256个,为石龙湖水质达标治理改善提供技术保障。 

3.有条不紊的进行污染源监测工作。完成污水处理厂、强英鸭业、天京食品等规模企业和7个入河排口污染源监测任务78家(次),为监察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及时掌握企业排污状况。

4.加强跨界河流和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应急监测。对环境污染事件应急调查监测,能够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到位,为消除污染隐患、确定污染范围和污染程度提供真实性、准确性的监测数据。按照跨省界联合监测方案要求,每月及汛期每日与五河县、泗洪县对石梁河王庄西、唐河草沟闸、唐河铁李渡口、南沱河泗河桥、新汴河团结闸、新濉河大屈、潼河吴道村、老濉河新关村进行联合监测。上半年,为县垃圾填埋场中毒事故、104国道槽罐车泄漏事故应急处理提供了科学技术支持。

  (十三)其它工作完成情况。

    1.加大信访投诉查处力度。我局坚持为群众解忧,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环境信访问题,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的同时注重化解群众投诉上访,坚持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截止1123日,我局受理信访373件,其中群众来电投诉156件,市生态环境局批转42件,县网信办转来24件,12345政民互动142件,其他9件。

    2.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改情况。我局结合自身职能,紧密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六个重要方面,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将涉黑涉恶线索摸排融入日常环境执法检查中,利用“双随机”抽查、环境信访举报、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等各项工作,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3.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我局紧紧围绕生物多样性日、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生态环境重要纪念日和安徽省环保宣传周等活动,开展集中宣传。共发放新《环保法律法规》《环保小常识》等传单5000多张,环保手提宣传袋3000多个,现场受理投诉12件。同时,宣传活动与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有机结合,采取进社区、进商场、进企业“三进”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全县人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增强群众环保意识,激发公众参与环保热情。

    4.完成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

    获奖情况:20209月,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获得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先进单位。

    三、党建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党建责任,突出党建工作地位。加强党建引领作用,把机关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始终坚持将党建融入日常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加强研究部署,注重统筹兼顾,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负领导责任,扎实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等各项制度建设,加强党员政治思想教育,强化奖惩措施和责任追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

    (二)落实规章制度不打折扣。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制度,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三会一课”的基本内容抓实抓好。截至目前,组织机关党支部党员集中学习11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1 次。加强了机关党建阵地标准化建设。确保党员学习有场所、活动有阵地、作用发挥有舞台,较好地满足党员活动需求,使组织生活正常化。

    (三)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通过开展争创“红旗党支部”和“三亮三比三创”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做表率、树标杆,提高工作技能,改进工作作风,探索建立党员先锋队伍,在生态环境攻坚任务中充分发挥好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本职岗位上创一流业绩。

(四)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主题教育作为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在2019年开展主题教育成果基础上,坚持高起点筹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持续推动主题教育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工作中牢记党的宗旨,做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坚决摒弃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五)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工作。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生态环境发展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二是坚持以查促改、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推动全局党员干部自觉把规矩立在经常,习惯于监督就在身边,真正把作风转到实处。三是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完善问责机制,在网上公开工作职责、决策程序、办事规则、办事结果,推动权力阳光运行。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教育和管理好家人亲属,带头树立清正廉洁的形象。四是开展廉政谈话,增强廉洁风险防控意识。根据年初工作安排,我局党组组织中层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11次。根据岗位特点,从岗位职责、制度机制、业务流程和外部环境等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廉洁自律要求和努力方向。

(六)党组高度重视全局意识形态工作。我局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利用每周一例会学习时间,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指导思想,学习中央、省、市、县委文件精神,让全体党员能够及时知晓并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为全面打赢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四、扶贫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底,我局包保的黑塔镇黑塔村3385人已全部脱贫。截止20201123日,全村82198人已全部脱贫。

    (一)聚焦精准帮扶,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扶贫,并安排专人完善整理存档相关扶贫资料。二是定期召开扶贫会议,专题研究扶贫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并传达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夯实泗县精准扶贫“双包”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双包”工作文件精神,制定《泗县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度“双包”工作计划》,对全体包保干部分组,按组统一安排入户走访等事宜。三是定期调研并听取驻村干部汇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把工作优先权留给“双包”工作,加大发展扶持力度,做到工作职责明确,措施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双包”工作顺利推进。

    (二)聚焦基本保障,坚守民生底线。扎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改,确保解决农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围绕扶贫政策精准落实,突出重点,强化举措。疫情期间,我局抽调3名人员组建专班,由班子成员带队入村,积极参与包保村疫情防控工作,合计捐赠帐篷5个、棉大衣11件、口罩300个、84消毒液30升、手套50副。同时,捐赠3万元用于排查解决破旧房屋整治、自来水通户、农村公厕建设、村庄末梢道路完善、村庄亮化、环境整治等方面的问题。

    (三)聚焦稳定脱贫,增强“造血”能力。我局因村施策,结合黑塔村实际,通过多种举措增加贫困户收入。一是对治理后村庄内的闲置汪塘进行发包,优化人居环境,排除安全隐患,增加集体收入。二是根据黑塔村的区位优势,依托就业培训基地,开办技能培训班,全力推广就业创业、特色种养等实用技术,鼓励就业,增强内生动力,提高贫困户“造血”功能,帮助贫困户实现稳定就业、稳定脱贫、防范返贫。

    (四)聚焦生态扶贫项目,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20年市下达我县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9个,整治资金182.5万元,全部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按照省市要求,我局年初制定了工作计划,将整治任务分解到草沟镇草沟村、大梁村、瓦韩村,丁湖镇丁湖村、樊集村、大桥村、吴圩村,大路口乡大李村、大张村等9个建制村,建设项目为污水管网,主要用于生活污水收集处理。20207月,9个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项目资金全部审计完毕并全部拨付到位。20208月至20211月,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道路硬化、污水净化、村庄绿化、村貌美化”的目标。

    五、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有效进展,但对照中央、省、市的目标要求,对标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仍存在不少问题,推进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面临的任务依然艰巨。

(一)生态文明的政治站位仍需提高。建设生态文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自觉和行动自觉已基本形成,但在确定区域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时,对环境保护考虑的不够全面细致,绿色发展的理念仍需进一步强化。面对繁重的环境保护工作形势任务和高标准的要求,广大基层环保工作者的理念和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环保工作的参与率、配合率、支持率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环境管理水平还需提升。生态环境工作的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整体联动机制还未形成,整体保护、宏观管控、综合治理还未形成常态,缺乏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环境监管网络格局,环境管理方式亟需适应新时代形势和要求。环境监测、监察硬件设备投入不足,难以满足现行生态环境工作需要。

    (三)“三大攻坚战”短板仍然突出。一是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部分建筑工地喷淋措施不达标,路面保洁不到位,渣土运输扬尘较为严重;个别小餐饮企业油烟净化设施不规范,造成周边环境脏乱差。二是水污染防治方面。石龙湖水质长期处于Ⅴ类至劣Ⅴ类。每年10-12月的山芋粉加工,一旦监管方面稍有放松,极易发生偷排、漏排现象,污染石龙湖水体。沿河、沿沟抛洒农作物秸秆腐烂以及氮、磷等使用量大幅增加,导致水体富营养化,造成不同程度污染。三是区域性、结构性污染问题。部分畜禽养殖场(户)粪污不能及时清理处置到位,存在污染隐患;部分规模化养殖场治污设施简陋,存在破损、渗漏等现象。

    (四)联防联控协议落实有待加强。我县同毗邻县市联防联控措施落实没有完全到位,与毗邻的泗洪县、睢宁县还未签订联防联控协议。沱河关咀国控断面水质不稳定,面源污染不可控,五河县境内沱河两岸种植农作物使用化肥、农药,导致总磷超标,我县多次向五河县反馈并要求整改,但收效甚微;河道内菹草生长迅速,虽然我县及时对沱河菹草进行打捞清理,但五河县境内菹草打捞不及时,导致菹草腐烂严重影响断面水质。我县唐河水质一直保持在Ⅲ类,但上游渡口断面5月份总磷超标导致水质恶化至劣Ⅴ类,对关咀断面水质造成一定影响。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需要政企互动,争取多方支持,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完整、责任落实的责任体系。着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行不力等现象。坚持以制度打击腐败,突出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关键环节风险防控制度建设,把教育、监督运作机制融入制度建设之中。

    (二)精准用力,抓好问题整改。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工作要求,举一反三、全面摸排、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对全县突出环境问题,尤其是农村面源污染和水污染问题进行彻底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尽快补齐短板,切实堵塞漏洞,确保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持续推进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整改销号任务。

    (三)全力攻坚,着力做优环境。大气方面: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强原因分析,针对性的重点施治。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涉气涉烟粉尘企业的日常监管,加强昼夜巡查,对违法排污行为依法整治。水方面:全面落实《石龙湖流域水环境治理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各类污染治理,实施引河入湖、破塘扩湖、龙须沟疏浚等工程项目。治土方面:协调推动相关部门积极履职,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四)多方联动,构建大生态、大环保工作格局。落实水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协议,协调毗邻县市联合开展巡河和水质监测工作。加强基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门人员业务培训,提升能力水平。健全生态环境部门与相关执法部门办案协作工作机制,形成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合力。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方式,宣传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和正反面案例,充分激发广大群众关心环境、珍惜环境、保护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生态保护环境的热情转化为保护环境的实际行动,努力形成全县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0年11月25

泗环保〔2020〕95号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