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州巨仁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GW光伏焊带(汇流带2000吨、互连条6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宿州巨仁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GW光伏焊带(汇流带2000吨、互连条6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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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年产10GW光伏焊带(汇流带2000吨、互连条6000吨)项目 |
建设地点: |
泗县经济开发区国道343与东三环交叉口东侧50米3号厂房 |
建设单位: |
宿州正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师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宿州巨仁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拟在泗县经济开发区国道343与东三环交叉口东侧50米,租用泗县汉能电气工程有限公司3号厂房及辅助车间,投资50000万元建设年产10GW光伏焊带(汇流带2000吨、互连条6000吨)项目,租用厂房8800平方米,购置互连条-汇流带智能生产线、拉丝机、全自动搭焊机等设备,实施后可年产汇流带2000吨、互连条60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地表水环境影响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退火冷却废水经沉淀池处理,然后一并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泗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表1中一级A标准排放至石梁河。 在采取上述废水治理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产生的废水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当地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涂锡模块为封闭式,仅保留铜丝进出口,设备内采取负压抽风形式收集锡烟,收集的废气经1套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3088t/a,排放量浓度为12.87mg/m3,锡及其化合物排放量为0.1767t/a,排放量浓度为7.36mg/m3,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噪声通过隔声、减振、消声等一系列有效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可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当地环境产生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泗县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泗发改备案【2019】35号文予以备案。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受理地点:泗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企业服务大厅环保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57-7090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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