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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州奥凯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50万台汽车传感器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1-03-02 08:10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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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宿州奥凯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250万台汽车传感器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250万台汽车传感器产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泗涂现代产业园机械电子园区一期9

建设单位:

宿州奥凯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宿州师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宿州奥凯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万建设汽车传感器生产项目,项目位于安徽省宿州市泗涂现代产业园机械电子园区一期9栋厂房,购置注塑机、压机、冲床、数控车床等设备并建设环保、消防、节能等设施,购置相关生产、质检等设备项目建成后,项目建成后可年生产汽车传感器250万台。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冷却塔废水、清洗废水、振光机废水。综合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并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进入泗县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至石梁河。在采取上述废水治理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产生的废水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当地地                                          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气:本项目注塑工序会产生非甲烷总烃,产生量为0.017t/a,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23m高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排放限值;锡焊工序会产生锡及其化合物,经吸烟仪净化后,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厂内无组织锡及其化合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破碎回收工序会产生颗粒物,通过安装排气筒和风机高空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综上,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废气均可实现达标排放。

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通过隔声、减振、加强员工个人防护意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及搞好厂区绿化等一系列有效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固体废物,一般固废包括不合格产品、废塑料边角料、废冷轧板边角料、废磨料。其中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合格产品、废冷轧板边角料、废磨料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外售处理;废边塑料角料收集后破碎回收利用;危险固体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污泥收集后暂存与危险废物暂存区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在采取上述固体废物治理措施的基础上,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均可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当地环境产生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泗县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泗发改备案号【2020105号予以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泗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企业服务大厅环保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57-709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