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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泗县浩林家具有限公司《年产2000套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1-03-03 08:27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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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泗县浩林家具有限公司《年产2000套家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2000套家具项目

建设地点: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刘圩镇工业园

建设单位:

泗县浩林家具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振环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为年产2000套家具项目,由于社会经济、市场等因素的制约本次评价仅针对于一期建设,一期工程包括:一期投资8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3亩,主要厂房160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1000平方米、仓库600平方米。购置下料机、摇摆机等生产设备,并配套建设变配电、绿化、给排水、消防等设施。一期建设完成后可实现年产1000套木床的生产能力。二期工程1000套木门的生产投入运营,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将另行评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运营后,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项目区雨水管道汇入周边沟渠;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废水经厂区自建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田施肥,不外排至环境水体中。项目废水对周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切块、下料、摇摆、砂光工序产生的粉尘,通过“多管收集+脉冲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标准限值;项目产生的VOCs及漆雾通过“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2”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标准限值

3.声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切块机、下料机、摇摆机、砂光机等,其源强约为7085dBA)。要求对产噪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等措施。合理布局厂区,同时对一些高噪声设备,应将其置于封闭的隔间内或在其周围设置隔声屏障。同时应加强绿化,加强对职工的环保教育,强化行车管理制度。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影响评价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工业固废以及生活垃圾。企业各类固废在采取相应处理处置措施后,均可做到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置,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泗县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泗发改备案【201866号予以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泗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企业服务大厅环保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57-709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