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一季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1年4月1日
地点:泗县生态环境分局9楼会议室
内容:泗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恒宾,向大家通报我县2021年第一季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相关情况。
主持人:赵辉
发布人:赵辉
附 件:发布会视频.rar
一、空气质量状况
大气污染防治已成为环保重点工作,为抓好此项工作,我县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在县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领导小组指导下,多家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突出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的要求。开展“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重污染天气应对和综禁等工作。2021年第一季度市下达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目标为72微克/立方米以下。截止2021年3月底,我县PM2.5平均浓度为51.25ug/m3,较2020年同期(53.13ug/m3)降低1.88ug/m3,较第一季度控制目标降低28.8%。
二、应对重污染天气采取的措施
冬季,气候条件对大气污染物扩散极为不利,是污染天气频发时期,为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完成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任务目标,将采取如下措施:
(一)严控扬尘污染。泗城镇、开发区、住建局、房管局、城管局、市场局、等相关单位按各自管辖范围,加强对各类工地的管控。交警、城管、住建等部门加强对渣土车、商混车等工程车辆的管理,城区内渣土运输作业在晚22时至早6时依法停止,商混车浇筑作业在晚22时至早6时依法严控。交通、交警部门依法查处超载柴油车。重大民生工程、重点项目、重点造林绿化工程实施登记许可制。征迁办要严格落实拆迁工地和城区内拆迁净地的裸土覆盖工作(使用高密目覆盖网),并逐一检查工作落实情况。所有工地务必落实“6个百分百”,裸土要做到全覆盖并达到规范要求;道路施工、河堤施工要加强扬尘污染管控,切实提高扬尘防治水平。
(二)加强精细化管控力度。公安部门要做好烟花爆竹的禁燃禁售工作,禁燃禁放区内禁止售卖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城管部门、交通部门要加强道路保洁力度,确保将道路扬尘降到最低限度;市场监管局要做好散煤整治、餐饮油烟整治工作,禁止露天烧烤。
(三)加强“散乱污”企业的排查整治工作。各乡镇、开发区、泗涂产业园继续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的排查工作,加强对“散乱污”企业的整治,全面取缔“散乱污”企业。
(四)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宿州市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有关要求,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非法流动加油车以及企业经营劣质成品油等行为,拆除不符合相关要求的油罐,确保我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五)强化督察督办,牢牢压实属地责任,把相关措施抓实抓细,全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2021年4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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