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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州巨仁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宿州巨仁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年产40GW光伏焊带(汇流带9000吨、互连条2.1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1-06-10 15:08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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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宿州巨仁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宿州巨仁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年产40GW光伏焊带(汇流带9000吨、互连条2.1万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宿州巨仁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年产40GW光伏焊带(汇流带9000吨、互连条2.1万吨)项目

建设地点: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经济开发区马鞍山路与唐河路交叉口西北侧

建设单位:

宿州巨仁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源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经济开发区马鞍山路与唐河路交叉口西北侧占地面积60933.37m2,建筑面积37249.77m2,新建5栋厂房,1栋办公楼,其中厂房都为一层,办公楼为三层,项目分三期建设,一期投资金额为40000万元,形成年产汇流带300吨、互连条7000吨的生产规模,二期投资金额为40000万元,形成年产汇流带300吨、互连条7000吨的生产规模,三期投资金额为20000万元,形成年产汇流带300吨、互连条7000吨的生产规模,分期购置互连条/汇流带智能生产线大型拉丝机小型拉丝机精密复绕机等设备,配套建设相关环保、节能设施。投资总额10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0.12%项目建成后,具备40GW光伏焊带(汇流带9000吨、互连条2.1万吨)的生产能力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涂锡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项目一期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1套“布袋除尘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二期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1套“布袋除尘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三期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1套“布袋除尘器+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处理后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上海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大气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和表3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锡及其化合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限值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在上述废气治理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产生的废气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当地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水: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退火冷却水。项目一期生活污水1008t/a,退火冷却水100t/a项目二期生活污水1008t/a,退火冷却水100t/a项目三期生活污水864t/a,退火冷却水100t/a生活污水均由化粪池处理,退火冷却水均由沉淀池处理,处理后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并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进入泗县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至石梁河。在采取上述废水治理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产生的废水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当地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通过隔声、减振、加强员工个人防护意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及搞好厂区绿化等一系列有效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固体废物。其中一般固体废物包括不合格铜材生产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污泥。危险固体废物包括废活性炭废毛毡。其中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合格铜材生产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污泥收集后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处理。废毛毡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固废暂存间,可同生活垃圾一同处置,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固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进行集中处理处置。在采取上述固体废物治理措施的基础上,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均可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当地环境产生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泗县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泗发改备案号【202095号予以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泗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企业服务大厅环保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57-709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