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1年6月25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6月25日我县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6月28日-2021年7月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57-7090757(泗县政务中心企业服务大厅环保窗口)通讯地址:泗县东关开发区朝阳路(泗县住建局一楼西侧) 邮 编:234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文号 |
批复日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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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41324MA2UY3KJ4T |
泗环建函〔2021〕20号 |
2021年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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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413243532103538 |
泗环建函〔2021〕21号 |
2021年6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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