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泗县天辰燃气销售有限公司泗县开发区南柳路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泗县北关医院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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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泗县开发区南柳路加油站项目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经济开发区南柳路与朱山路(069乡道)交汇口西约370米南侧 |
建设单位: |
泗县天辰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泗县天辰燃气销售有限公司位于泗县经济开发区,在现有加气站的基础上拟新建泗县经济开发区南柳路加油站项目.本项目位于泗县经济开发区南柳路与朱山路交汇口西约370米南侧,新增4台加油机,4个30m3储罐(其中1个92#汽油储罐、1个95#汽油储罐、2个0#柴油储罐)。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涉及土石方开挖、罐体等设备安装、调试等,施工期污染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施工噪声,不利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1.废气:本加油站设有汽油卸油油气回收系统、汽油加油油气回收系统,无油气排放处理装置;加油站密闭性、液阻、气液比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要求。 加油站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中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站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排放限值。2.废水: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并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进入泗县工业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3.噪声: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4.固废:项目固体废物100%委托处置,不外排。危险废物厂内临时贮存及委托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标准修改单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泗县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宿州市商务局 《安徽省加油站(点)规划确认函》(规划函号:【2021】27号)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受理地点:泗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企业服务大厅环保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57-7090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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