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落实情况】2021年上半年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序号 |
目标任务 |
完 成 情 况 |
牵头责任单位 |
协同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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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保完成全年主要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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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节能减排完成年度任务。 |
1.截止至7月6日,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44.9微克每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了5.1%,全省排名第十四位,降幅全省排名第四位;优良天数为137天,较去年同期增加了7天,增幅全省第三位。1-6月份除沱河关咀断面因氟化物指标暂未达标外,其余断面均达标。2.加强VOCs及异味排放的综合整治,对VOCs排放重点企业,有异味问题的企业周边适时组织走航工作,找到异味源、VOCs扩散点,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整改。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财政局 市自然资源局 市水利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农业农村局 各园区管委会 各县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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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坚定践行“两山”理念,打造绿色生态美丽宿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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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强化大气污染综合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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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
持续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
1.印发了《宿州市2021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各县区、园区,市直各部门围绕26项重点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细化任务,确保全市2021年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和重度以及污染天数比率持续下降,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达到安徽省考核目标。2、2021年以来,我市进一步加强与国家环科院合作,组织实施大气臭氧——PM2.5协同管控,积极服务企业开展”一企一策”帮扶工作,科学应对臭氧污染,切实提高宿州市优良天数。3、召开涉VOCs重点行业全过程减排方案及核查要点培训会议,指导各涉气企业精准治污。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 会议成员单位 各园区管委会 各县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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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化治理“散乱污”企业、工业窑炉、餐饮油烟。 |
1.市生态环境局下发《关于深入推进“散乱污”企业(作坊)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宿环委办〔2021〕6号),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互相共进。2.2021年开始市大气办组织主城区各街道环保站联和市场监督所以及各城管中队对11个街道办事处开展日常餐饮油烟巡查工作,目前宿州市区餐饮共3000余家,净化器安装率99%以上,其中三方公司共安装900余台,商户自己安装不合格率占15%左右。三方公司共签订清洗合同800余家,签订合同清洗率80%左右,清洗周期一般60天,目前没有签订清洗合同主要为微小餐饮,主要餐饮及大餐饮都已经签订清洗合同。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市场监管局 各园区管委会 各县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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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遏制建筑工地、工业堆场扬尘。 |
1.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24小时巡查工作,现已交办问题22批次共574件,已整改完成537件,剩余37件正在整改中。2、召开突出环境问题约谈会,对11家违规施工单位进行约谈,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控措施,按照时间节点整改到位。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各园区管委会 各县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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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秸秆露天焚烧。 |
1.印发《宿州市2021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宿禁烧办〔2021〕1号),组织开展2021年度午收禁烧工作。2.截至7月7日,全市717万亩小麦已完成夏收、夏种。截至目前,未收到省级秸秆焚烧通报,全市保持零火点。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农业农村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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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系统。 |
1、发布《宿州市2021年机动车黑烟抓拍系统筛选车辆公告》(第二期)。2.召开了重型柴油车 OBD 远程在线监控项目启动会。会议决定对在城区作业的重型柴油货车、商混车、渣土车等作业车辆安装OBD车载监控终端设备,通过安装 OBD系统,可实时获取车辆发动机排放相关运行工况参数,结合定位系统,可有效管控重型柴油车的运行范围、运行状况,确保重型柴油车的污染得到有效防控。截止至7月初,计划安装的700台柴油货车OBD系统已全部安装上线,相关资料录入收集工作也已完成。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数据资源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公安局 各园区管委会 各县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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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建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系统,确保PM2.5平均浓度降幅达到国家考核要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持续提高。 |
1.我市采用常规空气站、微型站、网格化站、扬尘站的组合监测监控技术,组成“群体式”协同监测网络。目前我市空气监测网建设已基本完成,其中包括微站点195个、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控站点和重点乡镇监控站点30个、VOCs监控点7个。2.针对我市臭氧污染天气频发的现状,建设VOCs超级监测站,主要包括两大模块:一是解析VOCs输送的过程和强度。二是颗粒物化学组分分析。通过超级站建设,可以对颗粒物来源、输送路径和强度进行精确解析,从而有的放矢、高效地治理大气污染。目前超级站招标工作已经完成,相关建设工作正在实施。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 会议成员单位 各园区管委会 各县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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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水环境治理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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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消除劣V类水体,推进国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全面实施地表水考核断面“断面长”制,持续推进沱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强化重点跨界水体污染联防联控。 |
1.1-6月份除沱河关咀断面因氟化物指标暂未达标外,其余断面均达标。9个水功能区监测断面全部达标。无劣V类水体。2.在全市建立了由31位属地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县级断面长的地表水考核断面“断面长”制度。3.持续推进沱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我局牵头拟定的《关于深入推进沱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已正式印发实施,将制定的10大项工作任务、33项子任务逐一分解到相关单位及县区、市管园区等15个责任部门去落实,并明确完成时限,着力深推沱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4.在与徐州市、宿迁市初步建立联控联防机制的基础上,围绕流域内河流水质改善切实强化区域协同,采取统筹管控、定期会商、联合巡查、精准奖补、督办整改等一系列措施,6月16日宿州、蚌埠、淮北三市在蚌埠市五河县召开2021年沱湖和洪泽湖流域跨界水体污染防治联防联控专题会商会议。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发给相关部门,明确目标要求,强化信息共享机制。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各园区管委会 各县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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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
1.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建立以乡镇为网、行政村为格、自然村为点、主要道路和河流水系为线重点区域为面的“点、线、面”结合的网格化包保责任制。对村庄内、路边、河边、桥边、公共场所、城(镇)郊接合部、农贸市场、沿路沿街、房前屋后、田边地头等处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做到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周围环境整洁,视野范围无暴露生活垃圾。同时,按照水清流畅、堤岸整洁,无暴露生活垃圾、无水面漂浮物的整治标准,对河道、沟渠、坑塘进行集中清理。2.组建汛期专职巡查队伍,每天对本辖区河流及城镇生活源、农业面源、工业源等入河污染源进行巡查。3.从3月10日起,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督查,实现89个乡镇91家污水处理设督施查全覆盖,抽查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并向各县区反馈督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4.开展乡村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增效工作,2021年完成29个提标增效工作任务。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农业农村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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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升土壤污染治理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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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保护耕地土壤环境,扩大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覆盖面。 |
1.下发《宿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提升技术指导意见》,在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项目初步设计中,采取耕地环境保护技术措施。控施化肥农药,减少不合理投入数量,阻控重金属和有机物污染,控制农膜残留。污染土壤应通过工程、生物、化学及相关作用的土壤调理剂等方法进行修复,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提升。2.累计完成11家疑似污染地块初步调查及专家评审;3.开展灵璧县农药厂土壤环境现状调查并组织专家评审;灵璧县金牛化工地块完成修复治理及风险管控工程,完成《宿州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4.实施90多个饮用水源地、33个加油站、2个填埋场、5家煤矿、1个再生灌溉区地下水环境环境调查评估资料收集及现场踏勘工作,完成监测方案编制,完成灵璧县、砀山县垃圾填埋场地下水采样工作。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自然资源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林业局 各园区管委会 各县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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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工业污染治理,深化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加快建设危废集中处置设施。 |
1.完成483家产废单位、21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启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现场检查,完成5家企业现场检查。2.督萧县人民政府,落实“清废行动2019”2个生态环境部挂牌督办问题整改,已申请解除摘牌。3.开展物料堆场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区、园区已于3月底完成排查工作;4.完成2021年1-4月固体废物堆场遥感监测工作,最近一期发现2132个疑似固体废物堆场(部分堆场采取覆盖措施),按照问题交办要求,通报各县区整改工作进展情况。5.结合“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推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扩大可降解塑料产品应用范围;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分流办法,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与分类资源化处置体系。6.加快推进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提标改造工程建设,已成项目立项,正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改造后处置能力提高到8吨/天,基本满足现阶段我市医疗废物处置需求。7.开展医疗废物、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等专项整治,拟于7月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发展改革委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自然资源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城管局 市卫生健康委 各园区管委会 各县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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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打好生态治理持久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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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重点采煤沉陷区治理修复,抓好埇桥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试点。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经完成《宿州市“十四五”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20~2025)》正在按照方案有序推进。 |
市生态环境局 埇桥区人民政府 |
市环保委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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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节能、节水、节约用地,培育壮大节能环保、循环经济等绿色新产业新业态。 |
1.制定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发挥激励导向作用。将8类行业共计264家企业纳入我市督执法正面清单,免除部分企业现场执法检查。2.做好“三线一单”落地细化、实施应用及后续更新调整等工作,突出能源、产业、交通运输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要求,切实加强“两高”行业管控;对新、改、扩建“两高”项目在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的前提下,应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和相关规划环评要求;环境质量超标地区新建、扩建“两高”项目,通过产业结构调整、清洁能源替代、污染物区域削减等措施腾出环境容量。在加强项目管理服务同时严格环评审批,严控“两高”项目落地。 |
市发展改革委 市生态环境局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自然资源局 市城管局 |
市水利局 市财政局 各园区管委会 各县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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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生态补偿机制。 |
推深做实宿州市地表水断面及沱湖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机制,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宿州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度宿州市地表水断面和沱湖流域上下游断面生态补偿结果的通报》《关于清算2020年度地表水断面和沱湖流域上下游断面生态补偿资金的通知》,对全市2020年生态补偿资金进行通报和清算,保障资金及时收缴拨付到位。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财政局 市自然资源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水利局 市林业局 各园区管委会 各县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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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四级网格化监管优势,试点开展“环保管家”模式,健全天地空立体监测体系,巩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提升生态治理现代化水平。 |
1.建立1个一级网格,8个二级网格,121个三级网格,1095个四级网格。各级网格内部定区域、定人员、定任务、定职责,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实现了环境网格化监管无缝隙、全覆盖,封堵了污染死角,确保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和突出环境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查处、及时整改。2.市经开区管委会已开展展环保管家模式,与天津环科所签订了服务协议。3.推进大气、水、固废水等重点污染自动监控信息化平台和特色化信息系统建设,利用多功能激光雷达、移动走航监测车、PM2.5成份在线源解析仪、环保无人机等“天地空”三维立体监测监控体系,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大气中PM2.5、PM10等污染物主要因子进行及时、快速、高效、有力全方位监测。3.完善工作机制。2021年4月份、5月份印发了《关于建立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市级指导督查验收工作机制的通知》、《宿州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明确对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实行整改单位、验收单位双向交办机制,进一步细化了考核扣分、问责的情形,压实了整改单位工作责任。二是加快推进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工作。2021年以来,中央和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涉及我市共7个(中央层面1个、省级层面6个),其中国家警示片萧县皮革园西侧水渠水污染问题,已完成整改,已申请省级验收,待验收;省警示片中2个如期完成验收销号,另外4个正在有序推进整改。此外,借鉴中央和省生态环境警示片这一工作载体,自今年初至今已拍摄3期市级生态环境警示片,累计披露问题134个,现已整改完成113个,其余正在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整改,整改验收情况纳入市级考核。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环保委成员单位 各园区管委会 各县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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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塑造阳光法治的政府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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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整合宿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埇桥区环境监察大队,组建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处级建制,统一承担市、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2020年9月30日,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挂牌。目前,各县区分局机构及人员已全部上划完成,共上划人员415人,其中机关人员33人,事业人员382人。 |
市市场监管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农业农村局 |
市委编办 市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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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化务实高效的政务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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