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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安徽宿州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安徽宿州泗县开发区南大道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1-09-29 15:22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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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安徽宿州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安徽宿州泗县开发区南大道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安徽宿州泗县开发区南大道加油站项目

建设地点:

泗县经济开发区南柳路与 G343 交叉口北40 米处路东

建设单位: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安徽宿州石油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全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站规划用地面积 6303㎡,加油站主要由站房、卸油区、加油区、储油区构成,其中站房为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 338.8㎡,其中一层设便利店、站长室、配电间、储藏间等。加油站在站房北侧设 4 个地下非承重双层油罐,分别为 30m³ 的 0#柴油双层罐 2个,30m³的 E92#汽油双层罐 1 个,30m³的 E95#汽油双层罐 1 个,总容积 120m³,折合计算容积为 90m³(柴油折半计)。根据《汽车加油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三级加油站。站房西侧设置加油区,加油区设 3 台四枪双油品潜油泵加油机,该加油站设卸油、储油及加油三级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采用分散式油气回收系统)。项目总投资 19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向大气排放的主要为粉尘和扬尘、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属于局部、短期、可恢复性的,经过相应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影响范围内。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逐渐消失。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和成品油卸油、储油、加油过程产生的油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项目营运期加油站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 0.21t/a,在卸油、储油、加油设置油气回收系统,油气回收系统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 年版)》(GB50156-2012)、《油气回收系统工程技术导则》(Q/SH 0117-2007)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施工,油气回收装置排气口所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可达到《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处理装置油气排放浓度限值标准,即处理装置油气排放浓度 25g/m3,排放口距地平面高度应不低于 4m。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能够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限值要求。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含顾客用厕废水)、场地拖洗废水和初期雨水。项目废水近期经专业公司清掏处理;远期在泗县开发区污水管网覆盖后,进入泗县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三级标准和泗县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噪声:本项目噪声来源主要是加油机和进出车辆发出的机械噪声。本项目施工期噪声影响评价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国道两侧 30m 执行 4 类标准。

4.固废:一般固废贮存、处置过程评价,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泗县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泗县发改委以泗发改备案[2019]46号文件予以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泗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企业服务大厅环保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57-709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