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环泗查扣〔2021〕5号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查封(扣押)决定书
宿环泗查扣〔2021〕5号
名称:郭庆明
负责人:郭庆明
身份证号码:32032119********
地址:江苏省丰县华山镇小史楼村********
调查机构名称: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
调查时间:2021年10月11日
因你驾驶东风牌货车(号脾:苏CGL478)在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境内收集废机油转运至江苏省徐州市,未办理审批手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有现场检查(勘验)笔录一份、调查询问笔录一份、现场照片为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壹辆东风牌货车号牌:苏C GL478,型号:东风牌EQ1140L8BDE)进行扣押。自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1月9日,以异地保存式,存放于泗县环宇道路救援停车场院内,在此期间,你不得动用、调换、损坏、变卖。
如对本查封(扣押)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徽省生态环境厅或宿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泗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11日
附:(查封或者扣押) 物品清单
序号 |
物品名称 |
型号 (规格) |
数量 |
生产日期(批号) |
生产 加工点 |
备注 |
1 |
东风牌货车号牌:苏C GL478 |
东风牌EQ1140L8BDE |
壹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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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清单,物品与实物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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