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环泗解查(扣)(2021)5号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解除查封(暂扣)决定书
宿环泗解查(扣)(2021)5号
当事人名称或姓名:郭庆明
地址:江苏省丰县华山镇小史楼村*******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郭庆明
我局于2021年10月11日以《宿州市生态环境局查封(暂扣)决定书》宿环泗查(扣)【2021】5号对你转移运输危险废物的车辆(东风牌货车,号牌:苏C GL478)进行扣押。
根据调查处理结果,你所运输的废机油已交由宿州市东泰废机油回收有限公司处置,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现决定对你转移运输危险废物的车辆,自2021年10月30日起解除(暂扣)措施。请于2021年10月31日前到泗县环宇道路救援停车场领取。逾期不领取,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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