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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泗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天然气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表时间:2022-01-17 14:24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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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泗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天然气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项目名称:

天然气锅炉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宿州市泗县屏山镇涂山村

建设单位:

泗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宿州师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泗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原建设一台2t/h燃气锅炉,实际运行过程中,2t/h燃气锅炉不能满足无害化处理设备实际供热需求,拟改建4t/h燃气锅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泗县屏山镇涂山村17场生猪养殖项目场内,拟投资80万元,建设一台4t/h天然气锅炉,其中软水制备系统、LNG储罐(30m3)、管道及相关配套设备、公用工程等均依托现有项目。项目于20211015日经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以泗经技【202113号文《关于天然气锅炉改造项目备案函》予以备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锅炉运行过程产生的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采用低氮燃烧器,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及《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本项目产生的废气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当地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水: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是锅炉排污水及软水制备反冲洗废水。废水排放至场区原有黑膜沼气池进行厌氧发酵处理,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在采取上述废水治理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产生的废水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当地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通过隔声、减振、加强员工个人防护意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及搞好厂区绿化等一系列有效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软水制备定期更换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更换时由供应厂家回收。在采取上述固体废物治理措施的基础上,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当地环境产生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泗县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以泗经技【202113号文予以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地点:泗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企业服务大厅环保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57-7090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