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天星道路科技有限公司6万套/年交通标识设施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天星道路科技有限公司6万套/年交通标识设施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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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6 万套/年交通标识设施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泗县屏山镇站前路与翠屏路交叉口向西 20 米 |
建设单位: |
安徽天星道路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伊尔思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拟用地50亩,总建筑面积16100平方米,年生产交通标识设施(标识牌、杆件、信号灯、护栏等)6 万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4栋厂房(每栋厂房布置两个车间),1栋办公、生活用房,1栋辅助用房。购置激光切割机、数控剪板机、数控折弯机、自动龙门埋弧焊流水线、数控塑粉喷塑流水线、大型锯床等生产设备,并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给排水、变配电等辅助设施。建成后可达到6万套/年交通标识设施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水。项目施工期间所产生的污水主要有基础施工中泥浆废水,建材冲洗水,建筑养护排水、设备清洗及车辆出入冲洗水等生产污水和施工人员所产生的生活污水。 2.废气: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场地的土方挖掘、装卸和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填方扬尘、管网布设开挖等产生的扬尘污染及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和各种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 3.施工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施工机械在运行过程中的噪声。 4.施工建筑垃圾分类回收、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项目施工土石方。 施工期分别对废水、废气、噪声、固废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大的不利影响。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办公用水。根据《安徽省行业用水定额》(DB 34/T679-2014),职工生活用水按 50L/人·d,本项目劳动定员 200 人,年工作 300 天,故本项目用水量为 3000t/a,排水系数按 80%计算,污水量为 2400t/a,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300mg/L、BOD5150mg/L、SS200mg/L、NH3-N25mg/L。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附近沟渠。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泗县城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泗县城北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 2.废气:本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项目厂界周边500米范围内无敏感目标;废气采取有组织、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量小;经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的尾气中污染物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废气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噪声,主要有激光切割机、数控剪板机、数控折弯机、杆件锯床等设备,项目营运期噪声通过隔声、减振、加强员工个人防护意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及搞好厂区绿化等一系列有效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分类收集,合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废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厂区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泗县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2020年11月17日在泗县发展改革委进行备案,备案文号为泗发改备案号[2020]10号,项目代码:2020-341324-33-03-042424。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受理地点:泗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企业服务大厅环保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57-7090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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