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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环泗解查(扣)〔2022〕1号

发表时间:2022-04-27 14:30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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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生态环境局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宿环泗解查(扣)〔20221

 

当事人:高明宝  

身份证号码:34222519******7472

我局于202248日依法对你现场露天贮存有约1500吨物料未采取覆盖措施的违法行为做出查封(扣押)决定书(宿环泗查(扣)〔20221号),因违法行为已改正,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扣押)。

 请你与2022429日前凭本决定书以及《查封(扣押)清单》到安徽大名物流运输有限公司院内领取被扣押物品。逾期不领取的,我局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宿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 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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