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泗县水利局泗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泗县水利局泗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泗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 |
建设地点: |
宿州泗县境内,新汴河水厂扩建位于现状新汴河水厂预留场地内。 |
建设单位: |
泗县水利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全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泗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位于宿州泗县境内,新汴河水厂扩建位于现状新汴河水厂预留场地内。总投资约46532.8万元,环保投资500万元,用地面积10000平方米。新汴河水厂扩建5万m³/d的处理设施,新建DN1400~DN300配水干管约128.9km,将长沟水厂改造成增压站,规模0.71万m³/d。城区管网延伸68.03km;农村水厂干管改造16.65km,配水支管改造11.56km。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加强通风,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2.废水:本次扩建新增劳动定员,生活污水经厂区预处理后排入泗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798-1996)中三级标准及接收标准中最严标准,本项目产生的反冲洗水经排水池收集后送至平流沉淀池前回用,不外排。排泥水经浓缩池浓缩后产生的上清液回用于生产,浓缩后的污泥进入沉泥池和污泥干化场脱水处理,脱水产生的分离水回至排泥池。3.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减振、隔声等措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制水产生的泥沙和生活垃圾。制水泥沙不含危险化学品,脱水干化后作为建筑材料外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泗县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2021年12月20日获得了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泗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的批复》(泗发改审批[2021]279号)及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泗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泗发改审批[2022]61号)。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受理地点:泗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企业服务大厅环保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0557-7090757 |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