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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泗县虹乡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泗县第二中学分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表时间:2022-08-26 16:00阅读人次: 信息来源: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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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泗县虹乡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泗县第二中学分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7日。

文件名称:关于泗县第二中学分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doc

      审批文号:泗环建函〔2022〕42

      发文日期:2022年825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办理部门:泗县政务中心企业服务大厅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57-7090757通讯地址:泗县东关开发区朝阳路泗县住建局一楼西侧      

                                 邮 编:23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