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泗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民主建议(第594号)的答复
徐琰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我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要不断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积极推进垃圾分类处置。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环境影响评价,监管污染物排放和有害垃圾的处理,监督、统筹、推进城管、住建、房管等部门开展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环境影响评价要素保障
开辟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施环评豁免管理。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准入条件、有利于我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类项目,从立项、选址、施工、验收各环节做到提前介入、加强协调、快速审批,不让建设项目在环保部门搁浅,打出了“豁免环评一批、自行备案一批、优化服务一批”的组合拳,从企业角度出发,大幅缩短环评办理时间。
二、启动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新模式
持续促进生活垃圾高温焚烧处理,泗县深能环保有限公司日处理垃圾约400吨。指导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有效控制和减少固体废物污染生态环境。
三、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及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保障有力
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执法检查,督促企业落实相关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要求;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线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在线备案,全面运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实现对危险废物全过程跟踪管理,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和水平。按照部门职责和管理权限,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职责。固体废物非法运输、倾倒、贮存、利用、处置等纳入网格管理。将违法企业纳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违法失信名单,推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将危险废物日常环境监管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内容,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加强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鼓励企业应采取清洁生产等措施,从源头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配合,建立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机制,保障突发疫情、处置设施检修等期间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深入开展“清废行动”;会同相关部门,以医疗废物、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为重点,持续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2021年以来我县对违反《固废法》案件处罚5件,主要涉及非法转移废机油、未填写危废转移联单、未规范收集养殖废弃物等;强化公众参与,鼓励将举报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列入重点奖励范围,提高公众、社会组织参与积极性。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向公众开放。加强对涉危险废物重大环境案件查处情况的宣传,形成强力震慑,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产废单位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规范
对年产生危废100吨以上的产废企业为重点,共检查重点单位1家,非重点产废(危废)单位7家。督促各产废单位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细化应急处置预案,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有效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对辖区内产生危险废物单位进行了现场抽查及考核评估,综合评估结果均达标。
感谢您对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电话:0557-7022749
宿州市泗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1月11日
扫描二维码随身看资讯